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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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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对于《哲学史》所描写的法家的批评(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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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哲学的结果”,和法家“学理上之根据,则儒,道墨三家皆各有一部分为之先导”等笼统话所蒙蔽,一起首就陷入歧途。

    我们现在可以谈法家的阶级性了。儒家代表前资本主义阶段中的地主阶级,法家也是这样。大家一听见这句话,马上就会发生一种疑问:这个地主阶级既有儒家作代表,为什么又来一个法家呢?这也是有原因的。从封建制度中开辟一条新路出来的孔二先生一时自然脱离不了人治主义的圈套,所以他一谈到政治,总爱搬出一套仁义礼德的话来,尤其是把仁字提得独高。孟子继之,觉得人事繁杂,仁字有些敷衍不来,又阐扬一个义字,作为应付的工具,于是仁义并举,谈得津津有味;但当时的君主和政治家都视为迂阔之谈,而非为改之要,不肯过问。到了做过许多年兰陵令的荀子大概是从实际经验中感觉到仁义道德的装饰品不大中用,才把一个“礼”字大大地加以发挥,作为政治上的工具,他说:

    “礼岂不至矣哉!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也。……故绳墨诚陈矣,则不可欺以曲直;衡诚悬矣,则不可欺以轻重;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于礼,则不可欺以诈伪。故绳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规矩者方圆之至,礼者人道之极也。(《礼论》)

    荀子所说的礼,虽和法家所谓“有法度之制者不可巧以诈伪,有权衡之称者不欺以轻重,有寻丈之数者不可差以长短”(《管子·明法篇》)没有两样)但礼无论如何总不及法的严明,容易被人上下其手,而漫无标准。在农工商业日形发展和人事日繁的当时,若没有一种严明的法作为统治的工具,即难于消除纠纷,而巩固地主阶级一切既得和未得的权利。所以慎子说:

    “今也,国无常道,官无常法,是以国家日缪。教虽成,官不足,官不足,则道理匮矣。……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所以一人心也。夫投钩以分财,投策以分马,并构策为均也,使得美者不知所以德,使得恶者不知所以怨,此所以塞愿望也。”

    法的作用就在使一般在财富上和地位上占优势的人永久得保持这种优势,关于这一点,他在下面说得更清楚:

    “法行于世,则贫贱者不敢怨富贵,富贵者不敢陵贫贱;愚弱者不敢冀智勇,智勇者不敢鄙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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