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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反派:老子才十六岁就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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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计算机四十(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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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男,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

    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登进士第。累迁监察御史,曾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

    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后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知谏院时,多次论劾权贵。

    再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嘉祐六年(1061年),升任枢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

    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

    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后世称其为“包孝肃”。

    有《包孝肃公奏议》传世。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

    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1],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3],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

    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

    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

    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

    [4][5]历职有绩庆历元年(1041年),包拯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

    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

    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他在任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7]

    包拯像庆历三年(1043年),入京任殿中丞。

    [8]后经御史中丞王拱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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