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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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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七章 准备(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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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咸平元年、二年皆是贡举年,但由于真宗要为太宗服丧,没有举行殿试,所以《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中也便没有关于这两个年份殿试试赋的记载。

    对宋史有所了解的人皆知道,神宗熙宁变法时期曾罢黜诗赋取士,但熙宁贡举新制的颁布是在熙宁四年(1071),何以《宋会要辑稿选举七》对宋代殿试试赋的记录在嘉祐八年就终止了呢?这还得提到“谅暗”。仁宗于嘉祐八年殿试后不久过世,新皇帝登基,是为英宗。英宗在位时间不长,只使用了一个年号一一治平。

    在治平年间(1064-1067),曾开贡举的年份是治平二年和治平四年。很明显,治平二年英宗在“谅暗”中,是没有举行殿试的。从表面上看,治平四年似与“谅暗”无关,应该举行过殿试才对。有人便认为该年曾殿试《刚中履帝位赋》。

    由许安世为英宗治平四年状元及“赋题以《刚中正履帝位》”来推断本年曾殿试《刚中正履帝位赋》,乍一看好像没什么问题,毕竟治平四年时英宗为仁宗服丧的三年之期已过。但是,治平四年正月初八丁巳日英宗便已过世,该年贡举时,神宗巳即位,只不过尚未改元。

    此时,是神宗要为英宗服丧,仍然在“谅暗”中,没有举行殿试。《山堂肆考》与《宋历科状元录》中对于状元的记载是按照“谅暗罢殿试”的惯例,“以省元为榜首”,而该年未曾殿试,实不知“赋题以《刚中正履帝位》”的记载从何而来,在没有发现其他证据之前,关于“赋题以《刚中正履帝位》”的记载是不足取信的。

    在宋初一百多年的时间里,科举考试的间隔时间不固定,有时候连年开科,有时候隔一二年,还有时候连年“权停贡举”。英宗在位时间虽短,却使科考形成了三年一贡举的定制。治平四年贡举后,下一次开科便是神宗熙宁三年。这时候,贡举新制尚未正式颁布,但该年殿试却已拉开了改革的序幕。在太祖朝,殿试只试诗、赋二题,从太宗太平兴国三年起,“加论一首,自是常以三题为准”。

    熙宁三年,神宗显然没有提前通知该年殿试要改试策问。《礼部韵》即《礼部韵略》,是供举子作诗赋时检核用的。“有司犹给《礼部韵》”,殿试官尚且不知道这年殿试要改试策,说明此次殿试试策是神宗的临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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