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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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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准备擂台(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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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锻炼之工程。用之以御铁骑,则出其右。盖铁骑非箭凿锋刃可害。”大概棍棒的原料低廉方便、制作简单,且不在官府的禁兵之列,因此在“不得私蓄兵器之禁”的宋代,棍棒技艺广泛开展于乡村城镇。

    由于棍棒技艺在社会上的兴盛,当时民间还出现了以专讲侠义英雄故事为主的“杆棒”话本。《水浒传》有句云:“只为衣冠五义侠,遂令草泽见英雄”。“杆棒”话本的出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宋代底层民众的“尚武精神”,反映出有宋一代棍棒技艺的大发展。

    “两两相当”的棍棒擂台较技,是宋代使棒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话本《杨温拦路虎传》较为具体地叙述了当年东岳泰山的一场棍棒擂台赛。比赛日期与“露台争交”相同,即三月二十八日的东岳神诞庙会,比赛设有“献台”(即擂台),赛场的裁判也叫“部署”。赛前先由“社司”宣读“社条”(规则),然后由“部署”在中间间棒,比赛开始,胜者可得利物,即奖金一千贯。

    我们来看看1千贯能买多少东西,宋代1贯铜钱约等于现在的300元人民币,1000贯大约相当于30万人民币,这和当初2000年散打王的冠军奖金几乎相同。要知道,当时宋朝的“ceo”宰相大人的月薪是300贯,打一场比赛,相当于宰相大人3个月的工资呢。在宋代打一场擂台,便能摇身一变成为富翁,真是羡煞旁人啊。

    很显然,棍棒比赛程式与徒手的相扑擂台赛大致相同,也具有了作为体育比赛的几个基本要素。

    比武招亲,为古代的招亲方式之一,由女方设下擂台,邀请公众参与,候选人以武功最好者获得婚约。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擂主由招亲的女生担任,谁挑战成功就成为新擂主。没人再比试的话直接获得婚约;要是还有人比试,武功最好者获得婚约。

    如果我们从社会、家庭人伦关系角度看,比武招亲,实际上也是创造一个让大家便于接受,给顽固包办的女方家长一个台阶下的机会,在婚姻自主与父母包办两者之间来一个折中,从而借助于比武的仪式在一定的风险系数下,将女方个体有局限的自由选择合理化。

    女性比武招亲往往需要具备这样几个条件:1小姐的个人综合条件出色,不满足于一般性的被动式的婚配,而有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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