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年,副官教他认字,教他用枪,给他饭吃,给他地方住。虽然严厉,虽然有时候让他害怕,但从来没有真正伤害过他。
还有张启山。是佛爷点头,他才能留在九门。是佛爷允许,他才能跟在副官身边。虽然...虽然那些触碰让他恐惧,那些夜晚让他发抖,但说到底,人家救了他,收留了他,给了他一条活路。
不就是睡一下吗?
都是男人,有什么大不了的?
多少人在乱世里连饭都吃不饱,他张周能有口饭吃,有地方住,还能学本事,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凭什么不知足?凭什么觉得委屈?
“忘恩负义...”
他骂自己,声音抖得厉害。
雨水顺着脸颊往下淌,分不清是雨还是泪。他想起张日山给他包扎伤口时的小心翼翼,想起副官说“等我”时的眼神,想起那包还没吃的桂花糕。
也想起张启山喂他喝药时的平静,想起佛爷说“我不会停止”时的残酷,想起那些在黑暗中压下来的重量,那些不容抗拒的触碰。
身体又开始发抖。
不是冷的,是怕。
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像虫子一样在血管里爬,咬得他浑身发疼。他怕张启山深夜里推门而入,怕那双手落在他身上,怕那种被当成物品一样对待的感觉。
更怕的是,他发现自己开始习惯了。
习惯了那些触碰,习惯了那种屈辱,甚至开始觉得,也许这就是他该付出的代价——用身体,换一条命,换一口饭。
这个念头让他恶心。
“不行...”他摇头,指甲抠进墙壁,磨出血来,“我得走...必须走...”
救命之恩,他用别的方式还。
下辈子还。
做牛做马还。
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再这样下去,他会疯的。
或者,更糟——他会习惯,会认命,会变成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任由那两个人争夺、占有、玩弄。
张周直起身,抹了把脸上的雨水,继续往前走。
这次没有跑,只是快步走着,但步伐坚定。穿过一条又一条街道,绕过巡逻的警察,避开醉醺醺的夜归人。长沙城的夜晚并不安静,赌场、妓院、烟馆都还亮着灯,但那些喧嚣与他无关。
他要去码头。
凌晨有船去汉口,混在货船里,没人会发现。到了汉口,再想办法往南走,去广州,或者更远的地方。总之,离开湖南,离开九门的势力范围。
雨越下越大。
走到码头时,他浑身已经湿透,衣服贴在身上,又冷又重。凌晨的码头很热闹,工人们正在装船,号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