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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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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命运的安排(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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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贱,时也。故运之将隆,必生圣明之君。圣明之君,必有忠贤之臣。其所以相遇也,不求而自合;其所以相亲也,不介而自亲。唱之而必和,谋之而必从,道德玄同,曲折合符,得失不能疑其志,谗构不能离其交,然后得成功也。其所以得然者,岂徒人事哉?授之者天也,告之者神也,成之者运也。夫黄河清而圣人生,里社鸣而圣人出,群龙见而圣人用。故伊尹,有莘氏之媵臣也,而阿衡于商。太公,渭滨之贱老也,而尚父于周。百里奚在虞而虞亡,在秦而秦霸,非不才于虞而才于秦也。张良受黄石之符,诵三略之说,以游于群雄,其言也,如以水投石,莫之受也;及其遭汉祖,其言也,如以石投水,莫之逆也。非张良之拙说于陈项,而巧言于沛公也。然则张良之言一也,不识其所以合离?合离之由,神明之道也。故彼四贤者,名载于箓图,事应乎天人,岂可格之贤愚哉?孔子曰:“清明在躬,气志如神。嗜欲将至,有开必先。天降时雨,山川出云。”诗云:“惟岳降神,生甫及申;惟申及甫,惟周之翰。”运命之谓也。

    可以明显看出,“命运”这种说法,自古代以来就一直被人们所认同和接受,并非仅仅到了今日才开始崭露头角、初露端倪。既然存在这样一种广为流传且深入人心的理论体系,那么必然意味着曾经在现实生活当中真实地发生过与之相关的种种事件和情况。既然过去已经有过实际案例来佐证这一理论,那么为何在当下这个时代,它就不能够再度降临到侯本福的身上呢?

    换个视角来看待这件事情,就在那特定的某一天、某一刻以及那个确切的位置上,冥冥之中似乎早已注定要上演这么一场充满争议和纠葛的公案。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参与到这场公案中的人物未必一定得是侯本福本人,说不定有可能是张本福或者李本福等其他人选。毕竟只要有一个人注定要卷入其中,承担起相应的角色与责任,而刚好在当时当地那样特殊的情境之下,侯本福恰好出现在那里,成为了那个无法回避、不得不面对一切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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