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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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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命运的安排(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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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起一股无法遏制的怒火,而这股怒火最终都集中在了那位法官身上。

    当然,侯本福这个人向来沉稳内敛,极少会轻易动怒。即便心中有再大的不满和愤懑,他也绝对不会随随便便地将这些负面情绪表露在外。毕竟,这跟同处一室、被关押在一起的其他人毫无关系。他深知不能让这种糟糕的情绪影响到任何人,更不能无端地把责任归咎于那些与此事毫不相干的狱友们。

    就像梁真贵说的那样:“命运本是两只脚,命是胎中来,运却不由人。”的确如此,命运本来就是由两只脚支撑着前行的。其中‘命’乃是从娘胎里带来的,无法更改;而‘运’呢,则往往不受人的控制。想想看,原本只是几个好友相约一同上街去享受一顿美味的宵夜罢了。谁能料到,竟会偶遇江成强那伙人。按常理来说,既然相遇了,大家坐下来开开心心地喝喝酒,聊聊天,本该相安无事才对。可结果呢,不知怎的,先是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接着事态逐渐升级,最终酿成了一场命案。而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从头到尾,侯本福仅仅只是个前去劝架的旁观者而已,却莫名其妙地背上了“杀人凶手”这个沉重的罪名。你说说看,这难道不正是所谓的“运”吗?平日里我们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运气不好”,恐怕也就是这般情形了吧!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蜈蚣百足,行不及蛇;雄鸡两翼,飞不过鸦。马有千里之程,无骑不能自往;人有冲天之志,非运不能自通。”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吕蒙正的《寒窑赋》这些句子形象地描述了命运的无常和时运的重要性。

    冯友兰在《命与天命》中提到,命运的定义是一个人无意中的遭遇,遭遇只有幸和不幸,没有理由可说。包括孔子也说“知天命”,孟子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这不仅展示了古人对命运的深刻理解,还通过具体的历史人物和事件,阐述了命运与个人努力、时运之间的关系。古人认为,尽管个人有凌云之志,但若不得时运相助,也难以达成目标。所以古人强调在面对命运时应有平和的心态,顺应天命,安贫守份,等待有利于自己时机来临。

    三国时的文学家李康写过一篇《命运论》文风汪洋恣肆,气势磅礴:

    夫治乱,运也;穷达,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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