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等叔叔到了,确认我不是正在实施犯罪的强勾犯就没事儿了,然而实际情况的发展,却远远超出了我的预料。
首先一点。
我和裴裴都喝了不少酒,她脸上还有伤,再加上我又携带了管制刀具,因此就算裴裴亲口证明我不是什么坏人,短时间内也不能轻易排除她被我胁迫或卖|淫的可能。
其次一点。
纯属我个人原因,某项信息偏小,还属于未某某范畴。
这个联防队询问的时候没注意到,可等叔叔一上来,立马就发现了,也就不可能放任不管了。
关键一点。
除了宝音送我的银刀之外,叔叔又在我包里发现了四件古董。
虽然之前说过,这四件东西的陪葬品属性都不强,不会惹麻烦,但叔叔们毕竟不是文侦队的,他们也不是很懂,因此本着小心谨慎的原则,需要暂时作为“疑似文物”处理,当场扣押!
至于我和裴裴,自然是毫无悬念的被带走了……
不过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由于强勾属八大严重暴力刑事犯罪之一,而且还叠加了涉外酒店这一敏感场所,所以就连那个倒霉催的前台也没想到,她这一通欠儿蹬的电话,直接被指挥中心定为“重大紧急警情”,并同步启动了多梯队派警!
以至于那天晚上,他妈的,那阵仗儿简直老吓人了!
巡街联防队先到,辖区派出所后到,分局刑侦民警第三个到,最后连治安大队的人也来了!
当时我看的很清楚,刑侦队那几个一脸正气的同志,身上绝对都配备了武器,其中负责带队的叔叔仔细问完我和裴裴后,立即掏出手台按住说:“喂喂,指挥中心么?汉森408房间现场处置完了,无强|奸,无涉外人员,通知技侦、出入境还有外事办的人不用来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强勾这种事儿,真的是极其恶劣,必须严厉打击打击再打击!
相比之下,盗墓和倒卖文物什么的,统统都得靠边站。
这个我后来还了解过,说是盗墓虽然也属于重大案件,但它的特点是:不是正在伤人、不是即时危险、没有正在被侵害的具体人,因此非必要情况下,可以等天亮、等警力、等专业团队。
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纵观全国范围内的文物大案,除去那些需要现场蹲点布控抓人的,大部分都是白天勘察、白天收网,极少出现半夜紧急突袭的情况。
这就能看出来,姚师爷,那绝对是不一般的。
因为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