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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眼神捕的江湖武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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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杀手来兴(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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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一道由远及近的马蹄声传来,在离萧麦十步远的地方停住。

    骑马的青年,从杏林馆开始,就一路跟着自己,一直跟到出城。

    正人君子不必如此藏头露尾,盗贼密探不应这般明目张胆。

    故萧麦断定,对方可能带着杀意而来。

    “阁下,怎么称呼?”萧麦主动开口。

    “我姓来,单名一个兴字。来兴。”提到自己的名字时,来兴不自觉地显出几分得意。他是一个很自恋的人,尤其珍爱自己这个名字。

    萧麦笑了笑:“来兴……想来阁下此行,不是让我高兴的。”

    “不错,被我找上门的人,很少会高兴。”

    “为什么?”

    “我是杀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杀手。”

    “哈哈哈——看来,我会是那个‘很少会高兴’的人之一。”

    “死到临头,还高兴得起来?”

    “当然高兴。今天,要么你死,要么我死,我们现在的对话,在我们其中一个死掉之前,不会有第三人知道。所以,畅所欲言,你之前杀过多少人?”萧麦抛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这问题问的,你记得自己杀过多少?”

    “说个大概,有没有一百个?”

    “应该没那么多。”

    “一百个都没有?”萧麦不禁有些失望,因为敌人的杀孽,直接决定他的分数,“五十个总有吧?”

    “……”

    “五十个都没有!”萧麦更加失望,不由吐槽道,“你可知,我平日斩除的,都是身背成百上千条性命的穷凶极恶。你这样的小鱼小虾,找我不怕丧命吗?”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对命如草芥的贱民不感兴趣,平日所杀,皆是名震一方的贵人,他们的命,比较值钱。”

    “那又有多少?”

    “我从十五岁开始杀起,每年杀五六个,就足够生活了。如今刚满二十一岁,死于我剑下的,该有三十余人。”

    “三十余人?”

    “不错。我干活儿很利索,江湖中人都称我——”

    “偷袭!”

    萧麦忽然抬手,八倍强化的“幽冥花”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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