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非有哲学史,不能明白写出来。”
要明“古今思想沿革变迁的线索”,不是用两只眼睛死死钉在这种思想本身上“明”得来的,也不是将各种互相对抗的思想牵合在一起“明”得来的,举凡思想的变迁与歧异绝非随意形成,各自有其深刻的背景。胡博士总不懂得这一点,所以他的“明变”在同派的思想家中,虽常犯了用唯心论作解释的毛病,还错得有限,至于在异派的思想家中那就真是个牛头不对马嘴,错得一塌胡涂。
三,“求因”和“明变”是互相关连的,前者既错,后者当然也会错。胡博士说:
“哲学史的目的,不但要指出思想沿革变迁的线索,还须要寻出这些沿革变迁的原因。……:这些原因约有三种:
(甲)个人才性不同。
(乙)所处的时势不同。
(丙)所受的思想学术不同。
他求因不从阶级着眼,偏从人的才性着眼,是弃其大者而取其小者;不从社会基础的经济入手,而从空洞的时势入手,是弃其根本而取其枝叶;不从实际生活中去找线索,偏从思想学术中去找线索,是弃其重者而取其轻者;————像这样的“求因”是求不出真因的。
四,除掉上述三项外,还有他的最得意的第四项,就是评判。他说:
“既知思想的变迁和所以变迁的原因了,哲学史的责任还没有完,还须要使学者知道各家学说的价值:这便叫做评判。但是我说的评判,并不是把做哲学史的人自己的眼光,来批评古人的是非得失。那种“主观的”评判没有什么大用处。如今所说,乃是“客观的”评判。这种评判法要把每一家学说所发生的效果表示出来。这些效果的价值便是那种学说的价值。这些效果大概可分为三种:
(甲)要看一家学说在同时的思想和后来的思想上,发生何种影响。
(乙)要看一家学说在风俗政治上发生何种影响。
(丙)要看一家学说的结果可造出什么样的人格来。”
这是实验主义最露骨的应用,因此毛病也最大,我们应当替他指出来。
胡博士说“‘主观的’评判没有什么大用处”,于是自称他那以效果的价值为一种学说本身价值的实验主义批评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