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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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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对于《哲学史》所描写的法家的批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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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胡梁两氏一致承认法家是儒墨道三家的嫡嗣 (二)三个阶级格格不相入的学说怎能浑在一起而产生法家 (三)正确解决这个问题所应注意的两点 (四)法家继儒家而起代表前资本主义阶段地主阶级的由来 (五)法家代表地主阶级证据的一斑 (六)法家变成了主义陈列所! (七)法家接受儒家学说的证据 (八)“一个刑名之学”岂能包括五种主义

    第十七,胡博士对于上面一切哲学家都没有确定其阶级性,对于所谓法家,当然是事同一律。不过这是一个根本问题和先决问题,这一点不弄清楚,一切都无从谈起,因此我们还是要从此事入手。

    胡博士所讲的法家是“注重中国古代法理学说,并不限于《汉书·艺文志》所谓‘法家’”。他以为:

    “中国古代的法理学乃是儒,墨,道,三家哲学的结果。老子主张无为,孔子也说无为,但他却先要‘正名’,等到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地位,方才可以‘无为而治’了。孔子的正名主义已含有后来法理学的种子。看他说不正名之害可使‘刑罚不中,……民无所措手足”,便可见名与法的关系。后来墨家说‘法’的观念发挥得最明白,墨家说‘名’与‘实’的关系也说得最详细。”

    梁启超也具有同样的意见,他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上说:

    “法家成为一有系统之学派,为时甚晚,盖自慎到,尹文,韩非以后。然法治主义则起原甚早,管仲,子产时确已萌芽。其学理上之根据,则儒道墨三家皆各有一部分为之先导。”

    我以为这是一种极浅薄的形式论,最足以使人陷入迷途。说他们不对么?他们举出一些证据,如无为,正名,和法之类,并非向壁虚造。说他们是对的么?所谓道儒墨明明代表三个不同的人类集团,就是“道家”代表贵族和封建地主阶级,儒家代表士和新兴的地主阶级,墨家代表被压迫的农工阶级,到了末流,这三种阶级格格不相入的学说,怎能浑在一起而产生法家呢?要正确地解决这个问题,当注意下列两点。

    一,凡对于一种学说的评判当注重其内容,不得单就字面斤斤校量。例如老子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胡博士便说:“孔子受老子的影响,最明显的证据,如《论语》极推崇‘无为而治’。”其实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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