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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征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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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新年(下)(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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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是文臣之首,也不敢私自截下——现在虽是赵瑜命他这么做,但如果真的照办,日后追究起来,那可是意图谋叛的最佳罪证——伴君如伴虎,陈正汇并不是政治白痴,帝王的信任最做不得数。

    ‘果然还是能力有差啊!’

    大宋最重法律,颁行于世的条例敕文有三千多件,裁断任何事务,都能找到可以遵循的法律条文,而官员们处事断案,也都必须依照法律——按照宋代惯例。判词中必须写明作为依据的法律条文。就在半年前,大宋还刚刚修改了大观三年颁行《海商越界法》(注1),以约束越来越猖獗地东海海商商队。宋人自称万事有法,并不是吹出来的。

    本卷完。

    在两位宗正的引导下——现在没有太庙,宗正寺(注2)也是个空衙门,祭祖地礼仪也只能靠着两个渔民出身的远房——东海的宗室们按照旧年的礼仪祭拜。

    翻开快速的浏览了一遍,赵瑜脸色就难看了起来。通篇文章没写别的,就是说某日某地,石头上生出了灵芝,所谓地生祥瑞,天兴东海。乃是难得的吉兆。

    注3: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百度一下李圣天这个名字。若是他能多活些几年,撑到阿拉伯帝国势力衰退,今日的西域说不定就不会有绿教的存在了。

    鞭炮声脆,烟花灿烂,赵瑜抱着欢叫着的女儿,抬头仰望,新的一年终于到了!

    但现在好了,称了王之后,每篇文字不先歌功颂德几句,就不敢写正事。原本东海的官员还好,官样文字写完,下面地正事还能有条有理,清楚明了,但那些个从大宋来投地士子,恨不得每句话都插|进去一句典故,满篇的咬文嚼字、拗口赘牙地词句,具体的事务写了千字也说不明白。赵瑜也曾看过一些前代名臣的私人选集,如王安石、司马光的,虽然一样引经据典,但典故引得恰当,意思说的明白,文笔也是高妙,通常百字就把一桩事交代得清清楚楚,绝不会如东海的文官们这般扯淡。

    赵瑜摇摇头:“还是照原来的喊,王兄这两个字可听不惯。”

    注2:在宋代,宗正寺和大宗正司,前者是九寺三监之一,主事者位属九卿,由外臣担任,奉宗庙、诸陵寝等事。而后者则管理皇族内部事务,主官则都是宗室,隶属于前者。

    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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