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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日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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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九(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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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已下廿人。外從五位下大藏忌寸麻呂爲造方相司。六位已下二人。從五位下佐味朝臣廣麻呂。佐佐貴山君親人爲養役夫司。六位已下六人。

    丁巳。於七大寺誦經焉。

    己未。文武百官始素服。於内院南門外。朝夕擧哀。」正四位上春日女王卒。

    辛酉。太上天皇初七。於七大寺誦經焉。

    癸亥。出雲國守從四位上大伴宿祢古慈斐。内堅淡海眞人三船。坐誹謗朝廷。无人臣之礼。禁於左右衛士府。

    丙寅。詔並放免。

    戊辰。二七。於七大寺誦經焉。

    壬申。奉葬太上天皇於佐保山陵。御葬之儀如奉佛。供具有師子座香爐。天子座。金輪幢。大小寳幢。香幢。花縵。蓋繖之類。在路令笛人奏行道之曲。▼是日。勅曰。太上天皇出家歸佛。更不奉謚。所司宜知之。

    乙亥。三七。於左右京諸寺誦經焉。」勅曰。左衛士督從四位下坂上忌寸犬養。右兵衛率從五位上鴨朝臣虫麻呂。久侍禁掖。深承恩渥。悲情難抑。伏乞奉陵。朕嘉乃誠。仍許所請。先代寵臣。未見如此也。宜表■賞以勸事君。犬養叙正四位上。虫麻呂從四位下。其所從授刀舍人廿人増位四等。

    丙子。勅。禪師法榮。立性清潔。持戒第一。甚能看病。由此。請於邊地。令侍醫藥。太上天皇得驗多數。信重過人。不用他醫。爾其閲水難留。鸞輿晏駕。禪師即誓。永絶人間。侍於山陵。轉讀大乘。奉資冥路。朕依所請。敬思報徳。厭俗歸眞。財物何富。出家慕道。冠蓋何榮。莫若名流万代。以爲後生准則。宜復禪師所生一郡。遠年勿役。

    丁丑。勅。奉爲先帝陛下屈請看病禪師一百廿六人者。宜免當戸課役。但良弁。慈訓。安寛三法師者。並及父母兩戸。然其限者終僧身。又和上鑒眞。小僧都良弁。華嚴講師慈訓。大唐僧法進。法華寺鎭慶俊。或學業優富。或戒律清淨。堪聖代之鎭護。爲玄徒之領袖。加以。良弁。慈訓二大徳者。當于先帝不豫之日。自盡心力。勞勤晝夜。欲報之徳。朕懷罔極。宜和上小僧都拜大僧都。華嚴講師拜小僧都。法進。慶俊並任律師。

    六月乙酉。勅遣使於七道諸國。催検所造國分丈六佛像。

    丙戌。五七。於大安寺設齋焉。僧沙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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