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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日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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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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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子。河内國獻白鳩。詔免錦部郡一年租役。又獲瑞人犬養廣麻呂戸給復三年。又赦畿内徒罪已下。

    壬午。遣巡察使于畿内。検察非違。

    夏四月己酉。越後蝦狄一百六人賜爵有差。

    五月辛酉。詔曰。圖勲之義。肇自前修。創功之賞。歴代斯重。蓋所以昭壯士之節。著不朽之名者也。汝坂上忌寸老。壬申年軍役。不顧一生。赴社稷之急。出於萬死。冐國家之難。而未加顯秩。奄爾隕■。思寵往魂用慰冥路。宜贈直廣壹。兼復賜物。

    丁丑。役君小角流于伊豆嶋。初小角住於葛木山。以咒術稱。外從五位下韓國連廣足師焉。後害其能。讒以妖惑。故配遠處。世相傳云。小角能役使鬼神。汲水採薪。若不用命。即以咒縛之。

    造營山陵

    六月戊戌。施山田寺封三百戸。限卅年也。

    丙午。淨廣參日向王卒。遣使弔賻。

    丁未。命直冠已下一百五十九人。就日向王第會喪。

    庚戌。淨大肆春日王卒。遣使弔賻。

    秋七月辛未。多■。夜久。菴美。度感等人。從朝宰而來貢方物。授位賜物各有差。其度感嶋通中國於是始矣。

    癸酉。淨廣貳弓削皇子薨。遣淨廣肆大石王。直廣參路眞人大人等監護喪事。皇子天武天皇之第六皇子也。

    八月己丑。奉南嶋獻物于伊勢大神宮及諸社。

    壬辰。賜百官人祿各有差。

    壬寅。伊豫國獻白燕。

    九月丙寅。修理高安城。

    辛未。詔令正大貳已下無位已上者。人別備弓矢甲桙及兵馬。各有差。又勅京畿。同亦儲之。

    丙子。新田部皇女薨。勅王臣百官人等會葬。天智天皇之皇女也。

    冬十月甲午。詔赦天下有罪者。但十惡強竊二盜不在赦限。爲欲營造越智。山科二山陵也。

    辛丑。遣淨廣肆衣縫王。直大壹當麻眞人國見。直廣參土師宿祢根麻呂。直大肆田中朝臣法麻呂。判官四人。主典二人。大工二人於越智山陵。淨廣肆大石王。直大貳粟田朝臣眞人。直廣參土師宿祢馬手。直廣肆小治田朝臣當麻。判官四人。主典二人。大工二人於山科山陵。並分功修造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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