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三人的住处,对张玉说:“王子服已经招供自己因嫉恨楚公子而伙同妖妇杀人。你也跟我们走一趟!”
“你们是不是找错人了?”褚星奇拦住他们:“你们要找的是‘婴宁’吧?昨天我们虽然在场,但所有人都证明了小玉不是婴宁,她们长得完全不一样。”
官差却说:“没错,拿的就是‘张玉’。谁能证明‘张玉’不是婴宁?虽然在案发当日所有人都说她‘不类婴宁’,但婴宁妖妇有妖术,千人千面,谁知道她不是婴宁妖妇幻化而成?我们都听见了,王子服当日可是亲口叫此女为‘婴宁’!如今王子服已伏罪,县令命我等将此女也押回县衙待审。”
王子服已经“伏罪”?
三人俱不相信,与官差僵持在门口。
昨日在王家门前,王子服眼神坚定,说自己“未起害人之心,未作亏心之事,清者自清”,这才第二天,他就“伏罪”了?
莫不是屈打成招?
尤其是张玉、陶术都知道,《聊斋志异》的《婴宁》原文中不是这样的剧情。
在《婴宁》之中,王子服确实因为同样的事情而被诬讼入狱,但县令因为一向欣赏喜欢王子服的才华,知道他一向品行端正,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因此放过了王子服。
而在这里,王子服却在被抓的第二天“伏罪”了。
【恐怕是因为死者身份的改变导致的剧情变化。】陶术说:【原文的死者是‘邻人之子’,大约也是普通百姓。但现在死的却是通政使的独子。以封建社会的官场情况,县令现在也急着找发泄上峰怒火的替罪羊,大概是慌不择路了,也顾不得所谓‘情分’。奇怪姓楚的通政使之子这个身份也有点耳熟】
见他们似不相信,官差横眉竖目:“兀那女子胆敢拒捕?那就别怪哥几个不客气了!”
对王子服这等有功名在身,又和县太爷有往日交情的读书人,官差们相对还客气。
但眼前这三个,道士,还有短发如僧的,还有个少女。官差就如狼似虎了起来,态度十分蛮横。
褚星奇笑道:“二位差爷,你们要带我小妹去,我等也请同往,家君与贵县的县令略有交情,正好去拜访县令。请二位通融一二。”
“你家里和县太爷有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