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3)(4/5)
能在他们失败后将他们践踏到泥沼里,这件事情他们早就做过了,之后也当然不会例外。
可惜是他们出现的时机实在欠佳,不,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缘故,而是因为人们此时已经看到了“绅士百人团”的出现,之前我们说过,“绅士百人团”是国王的仪仗队,本来这里还应该有“瑞士百人团”的一席之地,但路易有意树立起专一的民族意识,所以走在国王之前的就只有绅士百人团,还有与之前的传统不同的,这里的百人团事实上还有很多人是此次战役的将军和元帅——首当其冲的就是孔代亲王,蒂雷纳子爵,之后是沃邦以及其他将领——只是无论他们装扮如何华丽,战绩如何辉煌,都无法与他们簇拥着的国王相比。
但他们将要面对的是战争。
胡格诺人之所以能够苟延残喘到现在,只能说他们确实幸运,新王执政之后,要处理的事情太多了,一时间顾不上他们,另外新王的权势不稳,威严不盛,要处理这些人不是不可以,但必然会对现在的法国造成不可挽回的坏影响,但从国王的手势上来看,只要对佛兰德尔的战争大获全胜,那么胡格诺人的末日就要降临了。
这些新人也不能算作完全的新人,因为在之前的敦刻尔克之战与洛林-阿尔萨斯之战中,他们就已经接受了数次严酷的磨练,所以能够站在这里的人,几乎都已经是可靠的战士,他们的面容坚毅,国王赐给他们的军装外套是肃穆的皇室蓝色,银条镶边,银色的扣子,翻出来的袖子内侧是鲜艳的红色,军官有肩章,肩章和腰带上都有流苏,它们晃动起来的时候,扫过的何止是那些健壮的身躯,那些少女与夫人的心也不免为之动荡不定。
这时候薄薄的雾气也缓慢地升起在了大街小巷里,煤油灯的光亮愈发浑浊,房屋若隐若现,勒布朗停下炭笔,注视着眼前的景色,雾气是一种奇特的物质,人们时常认为它是白色或是灰色的,但实质上,它是一种可以被其他的景物影响和润色的东西,煤油灯边的雾气是金黄色的,街道上的武器是铅黑色的,水桶上的雾气是银色的,蔷薇边的雾气是茶红色的,而远处的天空下,雾气是亮白色与橙红色的,看到这样的颜色,勒布朗才意识到天色已经亮了,他摘下悬挂在露台栏杆上的煤油灯,看到火枪手们正两两一组地进入房屋——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长久或是临时的国王许可证,不然不会被允许居留和停留,这样的检查之前每天都有,这次显然是最重要的一次。
他们在人们的欢送下离开了巴黎,在璀璨的阳光下,奥尔良公爵回身望去,这座城市被国王和他的宫廷抛在了身后,慢慢地消失,这仿佛是一种征兆——他们本可以不经过凡尔赛,但在国王的意旨下,他们改变了路线,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他们到了凡尔赛。
“我讨厌任何不可理解和不可掌握的东西。”国王喃喃道,但这不是一个问题,不需要回答:“菲利普。”
但要他说,这里依然比他到巴黎时租借的房间好多了,水泥这种新,或者说,被重新发掘出来的材料建造的房屋要比木质的楼房坚固和干净的多,也许是因为这里的墙壁与地板几乎没有满足老鼠和虫子的生存所需的窟窿与缝隙的缘故,在新房屋的夜晚总是非常安宁,只是也有人抱怨说,这种冷冰冰的墙壁缺少人情味儿——勒布朗觉得缺少点人情味儿总比鼠疫和热病好,反正在那些老旧的城区,总是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发生这样那样的事故,更别说不久之前的伦敦大火了,这场大火是不是查理二世为了终结危险的疫病而命令人去做的还不得而知,但勒布朗知道,从那之后,就不再有人对国王重造城区的计划指手画脚了。
除了盔甲,宪骑兵们还配备着自己喜欢的武器,一柄手枪,一柄长枪,一把长剑是最基本的,有人配备了三把短柄火枪,也有人配备了匕首和短剑,还有人携带着弩弓,还有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在国王的建议下,将自己的紧身袜与浅口鞋换成了直到膝盖的长靴,长靴带有靴刺,靴刺都是纯银的,简直比女士们的首饰还要光亮和精巧。
“但我们必然能够取得胜利。”国王说。
“看到了吗?”路易轻声说,虽然民众的呼啸声简直如同海潮一般汹涌响亮,但菲利普还是敏锐地抓住了那一丝他永远不可能忽略的声音。
在水车咕噜噜的响声传来的时候,勒布朗才终于将思绪拉回到现实,在火枪手离开之后,清洁街道的人也出现了,这个职位很早之前就有了,但现在与过去简直不同而语,首先,国王不允许人们在街道上随意倾倒垃圾,也不允许在角落和墙下解手,他们的工作轻松了很多——水车上接着橡胶水管,这种和水泥一样也是早就存在但在学士的研究下才得到应用的材料,从水管里喷洒出来的水流在平整的灰色路面上,人们挥动扫把,将少许的杂物与落叶扫到沟渠里去,尽力保证这条街道干净的如他们的脸面一般。
这就是他的兄长,他的国王!
之后国王就没有再说哪怕一个字,他的脸上带着温和的微笑,但曾经的伤口不可避免地流淌着毒液,巴黎对曾经的十岁孩子造成的伤害,他此生都难以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