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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小公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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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章 先置咨政元老院,再厘帝国三司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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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救灾,信之公所置之策臣觉着可作为常学而置之!”

    “宫中置一殿与他们办公,元老院不上朝只是复审、讨论于内阁六部及陛下朱批。”

    三大学士听得此言不由得互相的看了一眼,看来痴虎儿这根本就不是临时所想。

    唔……这个倒是个好法子,《大明会典》是弘治十年才开始修订的现在都还没搞完。

    那么成立一个“司律部”专门负责系统纂修律令,却也是应当的。

    此事亦是可行,尤其是白昂若有所思。

    毕竟他生于宣德八年,现在都快七十了。

    他可是专门跑去你的桃花草庐后,回来就开始给朕上奏章要求置办此事的了。

    “再辅以当朝内阁、六部官长,讲解国朝时政、方策方略,更兼理政、治民之策……”

    这就是明清时期的“三司法”制,算是较之前朝比较进步的地方。

    张小公爷对着弘治皇帝,及诸大学士、刑部白昂拱手道:“若继续任职,一则精力大不如前……”

    而各级官员、刑部对此完全一无所知,这按照道理来说是刑部极大的失职啊!

    “其次各级官吏亦难免诟病,有恋栈权位、打压后进之嫌……”

    “其余则可由个司大理寺分司判决,若苦主不服则可依级上诉。最高终审至帝国大理寺总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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