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先置咨政元老院,再厘帝国三司法(2/2)
“此次救灾,信之公所置之策臣觉着可作为常学而置之!”
“宫中置一殿与他们办公,元老院不上朝只是复审、讨论于内阁六部及陛下朱批。”
三大学士听得此言不由得互相的看了一眼,看来痴虎儿这根本就不是临时所想。
唔……这个倒是个好法子,《大明会典》是弘治十年才开始修订的现在都还没搞完。
那么成立一个“司律部”专门负责系统纂修律令,却也是应当的。
此事亦是可行,尤其是白昂若有所思。
毕竟他生于宣德八年,现在都快七十了。
他可是专门跑去你的桃花草庐后,回来就开始给朕上奏章要求置办此事的了。
“再辅以当朝内阁、六部官长,讲解国朝时政、方策方略,更兼理政、治民之策……”
这就是明清时期的“三司法”制,算是较之前朝比较进步的地方。
张小公爷对着弘治皇帝,及诸大学士、刑部白昂拱手道:“若继续任职,一则精力大不如前……”
而各级官员、刑部对此完全一无所知,这按照道理来说是刑部极大的失职啊!
“其次各级官吏亦难免诟病,有恋栈权位、打压后进之嫌……”
“其余则可由个司大理寺分司判决,若苦主不服则可依级上诉。最高终审至帝国大理寺总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