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明明这之前薛汶的所作所为都令人绝望。他轻视她,践踏她的真心,把她当成世上可有可无的人。
脑海中的另一个声音却如雷贯耳:不该怪他,他只是发生了意外才把她忘了,如果他能记起来,他会像小时候一样,把最好的东西藏起来,捧在手心里全部交给她。他就像她的哥哥或弟弟一样,他们之间的羁绊是无法轻易斩断的。
“田不乖,你看这个笔记本,封面的花是立体的诶,好漂亮。”
薛汶瞄了一眼,不屑道:“你怎么会喜欢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
田小乖不服气地将本子举到薛汶眼前,“哪儿花哨了,你不懂,用这个本子写日记的话肯定能坚持下来,可惜要二十块,算了算了,太贵了,走啦走啦,回家吃饭。”
年幼时的贫苦隔绝了一切需要花钱才能买到的快乐,却不会让人觉得窒息痛苦。帮妈妈干完活,如果还没到傍晚,她会拉着薛汶逛文具店,去海边踩浪花捡贝壳,下雨的时节在雨中比赛,她总是跑得比他更快。
田小乖并没有将笔记本的事放在心上,她喜欢的东西很多,能买的很少。喜欢的终点并不是拥有,喜欢的感觉在诞生的那一刻就已经得到了它命定的结局,剩下的痴缠与妄想不过是人的贪念罢了。
田小乖还是没心没肺地上学干活,不过薛汶那几日却总不见踪影,晚上回来的时间通常在她入睡以后。
第三天,田小乖强忍睡意,总算等到了风尘仆仆的薛汶。
他手里拿着那本田小乖早就忘了的笔记本,有些得意地递给她。
“给你。”
“你这几天干嘛去了。”
“没干嘛,跟着捡海货去了。”
“那你为什么不跟着他们一起住,大半夜的还要跑回来。”
“因为你在等我。”
田小乖接过本子,心里比吃了荔枝味棒棒糖还甜。
因为我在等他,他也在等我。
他虽然已经不是他了,但又还是他。
田小乖强撑着到家以后已经迷迷糊糊了,她依稀记得薛汶脸上的担忧之情,希望那不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幻觉。
在意识消失前的最后一秒,他似乎抱起了自己,动作僵硬,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