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以及部分国家在其中对武力的滥用也造成被干预国民众对人道主义干预合法性本身的严重质疑。在维和行动中,部分该国民众不仅不支持联合国的维和行动,甚至加入了对抗维和部队的行列中。
即使干预中采取所谓合理的武力手段,那么如何使用武力而不至于造成武力的误用甚至滥用也成为一个问题。如果在武力的行使中出现违背公正、中立、伤害无辜平民的原则,其施行武力的目的也就值得商榷,结果是反而扩大安全威胁,增加干预过程中的阻力。联合国在索马里维和行动中出现的平民伤亡事件所引发的联合国威信在当地的下降效应,促使我们更加关注国际人道主义干预中武力使用所带来的巨大挑战。
由于国际人道主义干预触及到国家主权这一敏感问题,国际法上普遍认为别国无权去干预别国的内部事务。因此,由谁来施行也就成为干预中面临的问题。一般认为,联合国是干预的主要授权主体。那么,其他组织甚至主权国家是否也有施行干预的主体资格呢?2006年月,索马里的邻国埃塞俄比亚的战斗机袭击了索马里首都市中心的摩加迪沙国际机场和该国最大的军用机场,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埃塞俄比亚对索马里内战的介入导致美国、英国、俄罗斯在此事件上与非洲联盟的反对态度不一致。此分歧可看成是人道主义干预施行者问题的显着表现。上述每一方都认为自己是合法的干预主体,都有所谓的正当理由来辩护自己的干预行为。在美国支持下的埃塞俄比亚与另一个邻国厄立特里亚对索马里内战截然不同的干预政策显现出了干预主体资格的纷争性。另外,在施行者问题上的争论也必然导致人道主义干预出现混乱局面。在谁是谁非、谁有资格承担干预责任问题上的认识缺失带来了人道主义干预过程中缺乏一种强有力的行为主体。由此导致各方以不同立场采取不同政策手段介入人道主义干预,干预行动中国家间协调显得力不从心,其结果必然是问题的复杂化和冲突化。
救赎不是强暴,不是单方施舍。双方没有共识,双方没有需求。救赎就是错误,救赎就是虚假。
伊邪纳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