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蕴,作蕴前蕴是常,后蕴常。彼作是说:根本、作蕴虽别,共和合成有情,如是可能忆本所作。以作蕴所作事,根本蕴能忆故。若不尔者,何缘能忆本所作事”此蕴说,根本蕴是相续不断永恒的,作蕴是前后灭变化常。为法体,为作,者不同,但彼此和合得成有情,缺少任何,有情命体即不能成,必须者密切配合,有根本蕴作蕴固不可,有作蕴根本蕴亦不成。由此可知作蕴即是六识,它是般所能经验与觉的。根本蕴则是切有情的异熟果识。它能含摄蕴藏切法的种(能摄藏),是切种积集的所在(所藏处)。因善或不善诸法的熏习,使种的果功能渐渐的成熟;遇到外缘的和合,就根本蕴所含藏的种,起可爱或不可爱的果报。
命果报体出现到这世间,做着各项的事业,可以说是作蕴的任务,但不论做过什么事情,经过长久的段时间,还能明晰的记忆,不能不说是根本蕴的功能。如果没有根本蕴,所曾经做的切,就法能够记忆不忘,由于保持记忆的不失必然就可以保持业的不失,由不失业的推动,命果报就可相续不断。这与唯识学上的本识,乎从分别,但切勿以为这就是第识;因为第识是要第七末那识后才开始成,这经量部的细说,只可说是瑜伽派赖耶思想的前驱。
众系末宗异义的细意识与众部之根本识思想。众部最初主张相续的六识论。即在法前后常演化中发现此(六识外的细)的相续不断性,因业果相续也就建在此相续的上。后期众部根剧《异部宗轮论》提出“遍于”,并且此细为根的执受者。窥基师所著的《异部宗轮论述记》曾讲到:“即细意识遍依住,触夹,俱能觉受,故知细意识遍于;刹那能次第觉,定知细意识遍住中”。“遍于”是从执受推论来,是能执受,根是所执受,即是此有起六识的功能。假定其不再执受,那么命就会崩溃。如是细不但是切感受的来源,亦是命延续的联系者,这样来与乘唯识学上的藏识亦有者直接的关系。关于众部之根本识,著论师在《摄乘论》作如是定义:“于众部阿笈摩中,亦以异门密意说此名根本识,如树根依。”此“如树根依”在《唯识三颂》当中作如是解释:“依此根本识,五识随缘现”。再如护法论师《成唯识论》卷三说到:“是眼等识所依故”。在这我们见到了第识的思想源泉。在第识思想的成说是以上所述的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