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笃行,说的是程信知的小儿子,也就是程思远的弟弟,如今年仅十八,刚参加完高考,上有一个白手起家生意越做越大的老爹,还有一个自小护在他身前为他遮风挡雨的姐姐,生活除了偶尔的奢侈之外,没什么不良嗜好,放在外面就是一个平平无奇地富二代——当然,是这个二代前面不加上融新集团前缀时的那种平平无奇。
程笃行就是个正常人,远没有程思远的妖孽,放进社会正常社交没问题,但若是将其放在融新集团的一堆老狐狸堆里,不多时就能啃得骨头架子都不剩——这些年因着程信知身体不好,程笃行也早早开始接触集团里的这些事物,今年夏天办了成年礼之后才正式进入集团,以他当下的能力,远不足以应对集团事物,好在上面还有一个程思远护着他做一个缓冲。
但如今若是程思远出了事,程笃行在整个集团里便当真是孤立无援。利益场上,哪里有什么永远的朋友,程笃行立不起来,那就得不到其他大股东的支持,得不到支持那他在整个集团内部就是权利孤岛。
融新集团,是程信知当年一手拉扯起来的庞然巨物,固然接受了其他资本的干涉,但融新半数以上的股份还握在程家手里,整个融新还姓程,一个不好,接下来融新则有极大可能会改姓。
程思远眨了眨眼,不期然露出一抹苦笑,身上的矜傲像是被水淋湿了一般,又似是刺猬露出柔软的肚皮:“那我能怎么办?”
“小行是我弟弟,跟我差了八岁,等于说是我看着他慢慢长大,”程思远笑了笑,“至于程信知,是我爸爸——我活了上千年,早年开了灵智,却被人捞上来扔进鼎里活生生煮了两个时辰,只因我从凡物已经进化成了灵物,吃了对人更补。”
“两个时辰,四个小时,我的底甲都要被煮软了,”程思远道,“那厨子拿我做一个噱头,于街市之上当众将我从锅中捞出来,欲要再行补刀。”
“你知道么,那滚热的汤水沿着龟甲从各处穴窍涌进去,硬生生烫褪了我一层皮,我从不知水竟能灼热到这种地步,连带着体内都翻滚着涌动的灼热之气,五脏六腑犹如刺入万千毫针,痛意细密彻骨而又绵长,”程思远笑了笑,抬手将耳侧长发捋到耳后,“后来是程信知救了我,花了十两金将我从主人家那里买了去,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