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朝忠也随意的朝窗外瞅了一眼,没想到,对街拐角处的洋槐树边,竟然真的有衣角一闪!
方志同见到耿朝忠的第一面就是这么一句话——一个多月不见,方志同脸上少了几分稚气,多了几分油滑,看上去成熟不少。看来报社编辑这个职位还真的挺锻炼人。
……
这种日子如果再来一天,不,不用一天,哪怕再来半天,耿朝忠的大脑就要崩溃了。
耿朝忠要做的,就是要让刘一班像烟鬼吸食鸦片一样离不开自己。刘一班想要在仕途上有所进步,耿朝忠可以给他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建议;刘一班想要在金钱上有所斩获,耿朝忠同样可以在金融市场给他提供帮助。甚至说,刘一班想要功劳,耿朝忠甚至可以通过各种机会,为刘一班的仕途提供晋身之阶。
毕竟,在未来一段较长的时间里,刘一班的仕途是和耿朝忠的仕途绑定在一起的。耿朝忠的功劳,就是刘一班的功劳,而刘一班在仕途上的每一次跃进,也都会给耿朝忠带来相应的收益。
耳边传来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
耿朝忠朝屋里看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异常,看了方志同一眼,说道:“这几天我住在行动队,实在太忙,可能不回来睡觉了,今天是过来打个招呼。你先吃饭吧!”
红军有18岁的将军,党国却没有18岁的校官。
嗯?
“伙计,说说呗!跟着我干什么?”
这是他一个月来第一次见到方志同。昨天从美国回来,第一时间就去找刘一班报道,然后就是去踩点搞死王用章,再然后就是和小易惊心动魄的对质以及对刘一班谈话的窃听。短短的36个小时,自己可以说完全连轴转,无论是神经还是大脑都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之中。
耿朝忠走过拐角,没有继续前行,而是翘起一只腿,靠着墙点了一根烟,慢条斯理的吸了起来。
“哎!”方志同又喊了一声,看着拦不住耿朝忠,只好摇摇头回到了屋子里。
耿朝忠笑了笑,猛地吸了一大口哈德门,然后回过头来。
方志同一脸的紧张,微微抬起头看向窗外。
“哥,有人跟踪我!”
然后,他的腰间就多了一柄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