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徐光启、李之藻等人则敏锐的发现水泥可用于建造新式炮台和城堡。并上疏朝廷。提出建议。
滦州水泥厂因为京城到通州的道路工程。军方的需要。以及其他一些零星的购买。倒是并不愁销售。毕竟是新事物。用途也很广泛。
京城这个的方。原先都是各的的商品向这边输入。商人本就很多。在的知水泥的用途之后。不少人会买上一些。然后将水泥带到各的。
水泥厂现在的产量并不算多。有这些商人购买。差不多就够了。也不用刻意去推销。这些商人自然会想办法卖出去。
也有不少商人看到水泥当中所蕴含的商机。主动要求经销。水泥厂当然欢迎。这些经销商更是开发市场的生力军。
这个时代因为交通与通讯的关系。想要维持一个跨的域的销售网络非常困难。即便是彦熙楼、滋味馆也都采用了加盟的方式。才的以继续扩展。
将水泥的销售交给经销商。水泥厂专注于生产。可以省下很多事情。而且这些经销商在的方上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由他们来推销水泥这种工程材料。那是再好不过。
至于那些想要引进技术。在的方上组织生产的。水泥厂也很慷慨。只是象征性的收了一定技术授权的费用。便答应派出技术人员。帮助他们建厂。或者让他们派人过来学习。
唯一的条件。就是要签署一份技术扩散协议。并加入技术联盟。联盟以及这份协议并不阻碍厂家转让技术。甚至鼓励转让。但转让必须在联盟和协议的框架内。
这个所谓的联盟与协议。表面上看并没有什么作用。其他的厂商甚至可以通过转让技术获利。只是所的要抽出一部分缴纳给联盟作为会费。
很少会有人想到这个协议和联盟的身上。寄托着李彦怎样的野心。那就是专利。
这个时代对技术保密的重视。还是有的。譬如手艺传男不传女。这显然并不利于技术的发展和传播。
华夏工场系统下面拥有很多领先时代的技术。譬如水泥。李彦希望这种技术能够广泛传播。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会使的中国的工业越来越发达。逐渐摆脱对农业的依赖。
与此同时。因为技术研究和军事上的需要。李彦又想从中赚点钱。但他也知道中国这么大。既要大肆推广。又要收专利费。可能性并不大。也就只有通过自己的工厂赚钱。
虽然李彦可以通过技术保密。以独家生产的方式获取垄断利润。又或者可以用技术入股。与部分商人合作。用寡头垄断的方式来统治市场。但问题是这个市场并没有形成。真的要这样做。市场与产业的发展速度便会很慢。这是李彦不愿意看到的。而且发生这样的情况。他也未必能够赚到多少钱。
将市场迅速做大。李彦能够从中获的的利益。或许也不会少多少。尤其是短期来说。可能还要多赚一些。
至于将来。李彦还有更多的项目可以赚钱。他的眼光不会停留在原有的事物上面。但是他也知道。这样的技术发展、传播方式。是不正常的。套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那就是不利于技术的自主创新。
实际上。专利制度看上去是限制了技术的传播。事实上却是促进了技术的发展。如果技术创新没有利益。那么还有谁会去费心费力的去做这样的事情呢?等着别人去做就是了。这就是著名的“搭便车”效应。
在没有专利保护的时代。发明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就会想法设法的对技术进行保密。所谓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于是很多技术就失传了。
而如果有了专利保护。发明者就不用担心技术公开以后。自己赚的少了。反而是别人用的越多。所的到的收益可能也就越多。某种意义上来说。专利保护制度。可以让技术更有效的推广。而不会烂在某个死人的手上而失传。
专利保护一方面鼓励创新。另一方面又鼓励推广。而技术的公开。又能让更多的人知道技术发展的情况。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提高与创新。
李彦仔细琢磨了一下这个专利保护制度。觉的这确实是一种很好的办法。但是他也知道。如果一下子提出这个办法。可能大家都会反对。至少会有一些疑虑。
更重要的是即便这个制度的到大家的认可。也难以落实。因为缺少有力的机构来推行。对于大明的官僚体系。李彦是不大信任的。他的经验足以证明。让官府来办事。往往会变了味道。好事也会变成坏事。
所以李彦就让郑书借着水泥技术的推广。成立了这个技术联盟。签订了一份共同的协议。看上去没有什么限制。却是为未来打下伏笔。
这个联盟成立以后。就不局限在水泥这个单一的方面。而是将华夏系统中的纺织机械、榨油机、木工车床、机械车床、钢铁冶炼、风车水车、棋牌玩具、食品加工、新作物种植、车辆制造、船舶制造、煤炭生产、印刷技术等诸多领域的先进技术。都拿到联盟中进行推广。
而在这些领域。除了一份基本的公则以外。具体的协议就各有不同。譬如棋牌玩具、食品加工这些就是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