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了,所以只能手工磨。如果你们近距离去看那些平民的手,就会发现整个手掌上遍布老茧,这都是长年累月磨出来的。”
“最后是各种工序的反复,从收获褐麦到制成麦粉,最少得一个月。我说的这些,还没有包括耕种的辛劳。”
霍克曾问起目标在哪,徐铮的回答很无赖,居然说既然是出来郊游,当然是走到哪就算哪,享受的,就是这个出游的过程。
伸手一指平民们正在往土壤里埋下的种子,雷克斯道:“他们种下的是承安播种最广泛的粮食,叫做褐麦。它产量低,成熟的时间比较快,一年最多可以播种和收割四次。收割后,经过初处理去掉外面坚硬的外壳后的麦粒呈浅褐色,褐麦的名称就是这样来的。然后再经磨坊粗磨,制成粗麦粉,就可以制做平民常吃的粗面包。再经一次粗磨,两次细筛细磨,还要经过一次窖藏,才能成为上等的细麦粉,做成精致的面包。”
出得城来,离城远些了,这才化零为整,继续向前开走。
守城的卫兵早得了通知,连盘查都没有就放出城去。好在徐铮力求低调,出城的时候化整为零,十五辆角马车分次出去,再叫三只翼翅虎飞高点,自行去城外等待,如若不然,有三只这么显赫的标志,全城都知道马车上面是些什么人,会引起不必要的哄动。
现在,徐铮正在用细绳仔细的把自己拔的一把青草系起来,悬在角马车的横梁上。看着徐铮的一双手掌被草汁弄得绿油油的,布鲁斯问道:“这么脏,采回来做什么?塞缪斯城堡外多的是,也没见你采过。”
雷克斯展颜一笑,道:“干过。”露出追忆的表情,道:“我父亲说过,不会种麦的帝君,永远是一个不合格的帝君。所以,我曾爷爷种过,我爷爷种过,父亲种过,我也会种,戴恩也曾种过。我们都学到了很多。”
此时已近正午,阳光慢慢变得有些毒辣,地里辛勤劳动的农人仍然很多,男人们大多光着上身,露出一身被晒得黑黝黝的皮肤,女人们当然不能学那样,只很有承安地方色彩在颈间系着一块手织的布巾,用来吸汗并阻止汗水往下流。
霍克背倚着坐椅,鼻端若有似无的有一阵没一阵飘来徐铮所说的那种阳光的味道,忽然就感觉这次郊游,真的很与众不同。
三个王子都将信将疑的伸鼻过去,也不知道是因为徐铮这样说了后才生出的感觉,当真觉得闻起来有种清新温暖的阳光味道。福伦当下就分了一半来自己留着。
露西娜呵呵的笑:“我本就是平民出身,小时候就在农庄里生活,以前和卡洛常常干这些活儿。后来嫁进城里,倒是没机会再做。”
“把褐麦要晒成干麦,阳光充足的情况下,就得用掉近十天。这点还好,承安啥都缺,就是不太缺阳光。只不过顶着烈日去摊晒褐麦,那种烈日下和麦子一起晒得快要脱水变成人干的辛苦,并不是一种美妙的事。”
并不是因为角马车经过徐铮改良,坐起来丝毫不颠簸,让人感觉很舒服;也不是因为手中杯子的葡萄酒泛着深红玫瑰的色泽,幽香深远,味道好得让人叹息;也不是因为车上小桌子上摆放的所谓的小吃的食物的味道特别好,好得让人不顾形象的大吃。
感悟到这一点,霍克不由自主的更加放松,居然也可以用有趣的心情去看三只翼翅虎飞飞行行,高兴就飞就飞,高兴用走的就用走的方式,自在随意。去看大小班比试用箭射树叶,看谁射下来的多,输了的就洗对方一个月的内裤。他甚至觉洗内裤这种荒谬的赌斗好像也不是太奇怪。再去看约克和牛郎,自说自话,两人的话题风牛马不相及,却竟然谈得很投机。他注意到约克的光头在阳光下出奇的晶亮,比魔法师手的水晶亮度还高,而牛郎的尾巴在屁股后头一直甩,划出许多欢快的圈。到最后,连露琪时不时暴出来的毒语听起来都像天籁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