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二十一岁,在一家火锅店打工,已经是凌晨两点了,食客才尽兴而回。
匆匆告别老板,林森打着哈欠,开始徒步往家走。因为离他的出租屋不远,他也没有打算骑车,不选择交通工具其实也是为了省钱。
为了抄近道,他打算穿过一个城中村。这里是一片正在拆迁的居民区,大部分居民都搬走了,还有一部分钉子户相信奇迹一定会出现,所以还在坚守阵地。
断壁残垣随处可见,这个时间了,路上还残留着几盏老旧的路灯,洒照着几米不远的范围,在风中摇曳,忽明忽灭。
路灯之外一片漆黑,黑得像锅底,这该死的月光竟然没出来值班!
忽然,远处传来几声狗叫,转瞬间就从他身边刮过一阵疾风,呜的一声就不见了。
接着,一只狗见跑到他面前,长耳朵向上支棱着,耷拉着血红的舌头,留着哈喇子,几乎是一身黑,夹着黄毛,虎不拉几地盯着他。他见过这种狗,是杜宾犬,有半人高,异常凶猛残暴。
林森小时候因为嘴欠学狗叫,结果大腿被狗咬过一口。从那以后,他一看见狗就双腿打哆嗦。
这时候,也不例外,林森的双腿在不由自主地颤抖。他想跑,可是又不敢。如果被狗咬中屁股,下回再见到狗,打哆嗦的可就不只是双腿了。
据说,只要人一蹲下,但凡是条狗,都得吓得如狼狈一般逃窜。
林森为了验证这个传闻,于是他眼睛盯着杜宾犬,身体却缓缓地蹲下,眼神一瞥,脚下正好有半块砖头,顺手抄在手上。
当他重新站起身来后,看杜宾犬却一点反应也没有。不由得,林森开始痛骂那个传谣的人。
但是,手中有了所谓的武器,心中总算踏实了一点。
“武空将军,你已经触犯了鬼灵界两条铁律:第一,不经允许,不得进入凡人界;第二,不得附身阳间凡人身体。无论犯了哪一条,你都将会承受抽魂炼魄的刑罚,直至魂飞魄散。你现在还是跟我回去吧,或许我还能在城主大人面前给你说两句好话。”
卧槽卧槽卧槽!林森瞪大了眼睛,盯着杜宾犬,心中不计其数的草泥马奔腾而过,狗竟然会说人话,而且他还听懂了。这是到底什么情况?是我干活太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