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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进那个兔子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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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没有图画的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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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辜月最讨厌的就是香烟味。

    充斥香烟味的鼻腔如同捅进一个毛绒塞子,又痒又堵,眼睛因缺氧而发涩,总会呛出几滴泪水和眼前缭绕的白烟揉在一起,只见得一片模糊。

    不过她总是很难形容自己的生理性厌恶,这就像吃不了香菜的人描述不出香菜的怪味。

    林辜月第一次知道自己讨厌香烟味,是六岁时在爸爸的应酬会上。

    她不明白为什么大人们可以像对待空气一样,敷衍地吃着转盘上的清蒸鱼和脆皮鸡,装模做样地夹一筷子,泛着油光的脸红得像蹄膀的赤酱,大笑着,又或者是故作神秘,讲一些令人听不懂的话。

    大人连喝雪碧都做张做势,明明像她这样用大杯子喝起来更过瘾,他们却偏爱用那些只装得下两口饮料、一根手指高的小杯子。

    不过,后来她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不是雪碧,是白酒。

    林辜月对酒类的知之甚少,大概就是在那次饭桌上,舔了舔蘸过白酒的筷子,那样直入舌根的辛辣苦,从此奠定了对酒的负面刻板印象。再次碰酒精,就是十八岁的生日聚会,为了那点约定俗成的仪式感。

    最令林辜月浑身不自在的,必然是在酒桌上,那停顿的半分钟之中,她会被所有大人默契地选择成为消解尴尬的话题。

    小孩和教育,完美地被当作随时可以落在地上,且不会有任何后顾之忧的谈资——你家的孩子如何令人艳羡,我家的孩子也太不懂事了,现在的孩子真难管不如我们当年,是啊是啊一点也不知福,哎上次我谈完项目回家还和我吵架呢,说到这里你上次的那块地

    接着再把话题导回他们真正关心的“正事”上。

    从第一道冷碟糖渍酸梅,到第六道酥皮叉烧包,林辜月在十五分钟里,就发现了这种规律。于是当她想吃第二个包子时,为了免于引起注意,被迫成为短暂且折磨的话题中心,她忍痛割爱地看着最后一个包子被戴眼镜的沈叔叔夹走。

    她记得沈叔叔。父母忙碌,因此她出门也少,除了家,就是幼儿园了,所以她很热衷于翻父母带去外地出差的相机相册,有一种以此来增长见识的意味。相册里那个总和爸爸搭着肩膀,看起来很聪明的人就是沈叔叔。妈妈和她说,沈叔叔是爸爸所有伙伴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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