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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君自刎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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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二十二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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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罪人,应当论迹不论心,元棠雨从前向兄长学习时,兄长特意向她讲过。

    无论他们犯罪的缘由是什么,只要行为上伤害了他人,那么就应该罪罚,至多在考虑罪罚程度时,出于他们犯罪的缘由,减免一些。

    人总是要为选择付出代价的,既然选择为匪,选择通过伤害他人活下去,那么就得接受被审判、被惩处的后果。

    然而她没有想到面前这两个看上去与寻常安分百姓没什么两样的贼匪,竟背负有千钧血债。

    “你说的是真的?”她想象不出会有人将其他人的头骨当作收藏品,也想不到跃虎山上会有女人被当作畜生豢养。

    这对她的震撼比起得知二当家因天灾人祸被迫为贼更大。

    “殿下难道以为这些贼匪劫道,只是收些过路费便能了结吗?”

    女人的眼神浑浊,说道:“若非商队人多,又忌惮你这个女君发觉他们罪行后行兵灭寨,他们怎么可能收敛。”

    她被抓上山是发生在四年前的事,那时候元棠雨还不是虞城女君。

    跃虎山的寨主有脑子,知道不能与官府正面作对,虽然实力还行,但没有犯过什么大案。

    因为算不上特别出名的贼匪山寨,所以没能被太子罗列在敦促解决的旨意上,本地官府自然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与贼匪井水不犯河水。

    偶有失踪在跃虎山附近的人,即便接到报案,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道他们是时运不济才遭遇不幸。

    于是横死者难以瞑目,幸存下来的人也在山上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女人难以回首过往,用手抚上自己被痛苦折磨得沧桑的面容,还是与元棠雨道:“我的父母被斩首,我视若姐妹的侍女被欺辱至死,自己也被那个年近六十的老不死撕去衣衫,强压作夫人,如果不是怀上孩子,下场或许会更惨。”

    一千四百九十六天,她被折磨得如身体与精神俱已濒临极限,可仍然咬着牙计算着时间,不忘诅咒所有毁去她生活的人。

    仇恨是支撑她活下来的力量,终于等到他们被抓住审判,怎么可能容许他们被宽恕:“他们都该死,千刀万剐不为过!”

    “殿下,她的话不可信啊,她早早便疯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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