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锦年又在电脑前熬了一个通宵。
没办法,作为一名自由撰稿人,为了生活,他不得不什么都写。
直到将稿件成功发给编辑,这才痛快的伸了一个懒腰,准备去饱饱的睡上一觉。
刚走出书房,恰巧,手机闹钟响了。
他特意看了一眼时间,凌晨五点钟,窗外天还黑着。
陆锦年一脸疲惫的关掉闹钟,慨叹道:“为了生活,生不如死,造孽啊……”
然后如行尸走肉一般,回了卧室。
一个人躺在宽大的双人床上,虽然很累,可他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
最近一段时间也不知怎么了,他总是失眠。
也许是到了该失眠的年纪。
二十五岁,不上不下,尴尴尬尬。
从小一起玩儿到大的小伙伴都成了家,有的甚至还有了娃,只剩他一个人漂泊在外,称孤道寡。
辗转反侧将近一个小时,陆锦年累的实在睁不开眼了,这才睡下。
时针慢慢向前走了一格,陆锦年也睡熟了。
骤然间,他的电话铃声猛然响了起来,一下将他从睡梦中惊醒了。
迷迷糊糊睁开眼,来电显示是李择缘打来的。
李择缘,是陆锦年的发小,小学三年同桌,初中一个学校,高中和大学都在同一座城市,属于铁瓷。
大二那一年。
有一天,李择缘突然告诉陆锦年,他有女朋友了,不是充气的那种!
这个消息,让陆锦年很诧异。
毕竟母胎单身的他曾信誓旦旦的说过,恋爱这种事跟他没一毛钱关系。
询问了一下经过,陆锦年更是对他刮目相看。
李择缘喜欢上一个女孩儿。
特意算着时间,在认识那个女孩儿第520个小时的时候,用一束玫瑰花,一个在操场摆下的不大不小的心形蜡烛图案,在双方朋友,和操场上行人的见证下,俘获了那个女孩儿的芳心。
那个女孩儿,是他二十年以来的初恋。
可他的初恋就像是龙卷风,来的快,去的也快。
仅仅过了一个月,两个人就无疾而终了。
李择缘的女朋友陆锦年见过,人漂亮,性格好,身材也好,跟李择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