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米国的官僚体系的习惯了,所有的官僚在离职之后,但凡点权力的,几乎都会成为各大企业的座上宾,成为他们的企业顾问。
在米国打官司打的其实不是什么法律,更不是什么正义,而是律师团。
众人都在感叹贾老板的豪气,但是贾老板却无所谓,买下28家企业加在一起,还不到2亿美元,不怎么花钱。
所以这个律师团背后实际上是米国各个著名的律师事务所,而这些律师事务所又辐射到了全米几乎所有的法官,这些法官只要以后想要找个律师事务所来养老,那就得给律师团面子。
不过协会在起诉要赔偿的时候很团结,可是一旦要出钱来聘请律师团的时候就不行了。
这些法官们是不是傻瓜不清楚,但是所有的法官,在离职之后,几乎都会被聘请为各个律师事务所的顾问,每个月都能从律师事务所那里领到不菲的顾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