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不起来,什么都想不起来。
我很怕,怕慕星湖。
我看着他,就像癌症患者看着从自己身上切下来的肿瘤。
曾为一体血肉,却你死我活,不能共存。
我头骨尽碎而失忆,毋庸置疑,这是一种严重的伤害。
可关于慕星湖的这段记忆,却更像是有人出于善心将它藏在了我找不到的地方,不让我触碰,以免被伤害。
我退开身,脱离他的手掌:“人不能总沉湎在过去中,失去了的,抓不住的,要学会放手,让自己解脱。既然是故人,改日我们可以小酌两杯好生叙叙旧。”
我对他扯出一个笑脸:“但是,星湖,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再要拉着我亲亲热热,我会生气的哦!”
我心里很难受,待在这里的每一刻都是煎熬。
我想逃脱。
我不想再次失控、崩溃,我还想维持着体面全身而退。
可慕星湖不给我机会,他再度拉住我,无视我的话,径直将我拽进怀里,不以为意地笑笑:“上回是王子虔,这回又是谁呢?”
为了使他信服,更为了坚定自己的信念,我一字字道:“我喜欢的人是梁国公子刘恕。”
我以为我说得清楚直白,他便死心了,可他只是云淡风轻地笑了一笑:“你呀,又花心又顽劣,今日喜欢这个,明日喜欢那个,看似处处留情,实则把谁都没放在心里。可是莫离,你爱的人,只有我。”
我反驳:“我才没——”
他以手指抵住我的唇:“你又多情又无情,又薄情又深情,我看透你了。莫离,你跑不掉的,因为你欠了我的。”
“如今,该你还我了。”
我惊慌失措地推开他,他没再拉我,我狼狈地滚在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地逃了出去。
脑中一片嘈杂,似有人语。
都烧了吧,总有一天,会忘了的。
有没有可以让人失忆的办法,比如酒精中毒,撞了头,出车祸?
佛堂前,长跪十日,昏迷七次。
第七次醒来,我只记得自己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我爱上了神。
我笑自己傻,神历劫而去,万般皆空,留下的人,执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