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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快餐系统暴富(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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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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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漂亮极了。

    只要没有脖颈上越来越刺眼的斑点。

    白至秦听见沈兰如此问,放下毛笔也凑了过来。

    沈兰刚才毕竟不好多看,只匆匆扫了一眼,这会细看,才发现都是红痘。

    她不由分说地撸起裴昭的袖子,果然,青筋凸起,上面也起了一片如同湿疹一般的东西。

    裴昭却像是碰到了什么不可碰的东西一般,登时缩了回去。

    沈兰难以置信道:“阿昭,你这莫不是过敏了吧?”

    根据沈兰多年生活经验,这种症状,分明是过敏。

    可是,过敏源在哪里?

    竟然是白至秦先反应过来,“恩人……莫不是那杯酒?”

    沈兰如同一个晴天霹雳一般,立刻明白过来—裴昭的退却与欲言又止是为何。

    她颤声道:“阿昭,少爷说得可对?”

    裴昭笑了一笑,“兰姐……我却也不清楚。”

    说谎。

    活这么大,自己对什么过敏,怎么可能不清楚。

    何况,还是酒这种常见的东西。

    沈兰反省,她以前最烦生意场上让酒这一套,一听见赴酒局,就头疼。

    什么时候起,她也成了有话不能好好说,用一杯酒解决问题的场面人呢?

    甲方就罢了,但裴昭他们几个,是她在这个世界里,接触的为数不多亲近的人,甚至已经心口不宣地成了朋友。

    她为何,也这般不真诚?

    还因为她的“成熟”,让裴昭明明过敏,也说不出口。

    沈兰闷声道:“你且上楼歇着罢。这里让少爷照看着。”

    裴昭不言,毫不掩饰地用一种探究的眼光瞧着她。

    似乎是在疑惑沈兰突如其来的关心。

    沈兰哑巴吃黄连。

    对!让他喝酒的的确是她,但谁让沈兰不知道呢!

    她生活这么大,从没碰见过喝酒过敏的人!

    这种人要是到了职场上,是真真要了命—基本就与升官发财无缘了。

    本着“人以群分”的自然原理,沈兰身边,基本也都是一群奋斗笔,哪有这种小说男主式的存在?!

    诶,想到小说男主,沈兰突然记起,本书最大的反派,原主爱得死去活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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