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没认错,这手帕的主人,应该是醉香楼的花魁莺莺姑娘吧?”
这下不光是黑衣人和小蕙,连裴昭都转过脸瞧她。
这莺莺姑娘也只是今天沈兰路过几位男客人的时候听见,便记在了心中。
“我初见你昏过去时,搜查了你身上,在这里先诚恳地道歉。”
虽这么说,沈兰脸上可看不出任何抱歉的表情
她始终认为,防人之心不可无。
“且看这方丝帕上写的却是‘我有娇靥待君笑,我有娇蛾待君扫’。”【注1】
“手帕是私物,莺莺姑娘既把手帕交予你,你必定是识文断字的,说不定还才高八斗,不然真叫人想不通莺莺姑娘为何钟情于你。这方手帕许是你二人的定情信物也未可知。”
不然你tm大白天穿着黑衣服,找死的时候还随身带着,应该不是用来擦鼻涕的吧。
三人:“……”
“还有,若不是身体支撑不住,你此时定然早已躺在醉香楼里—这条路本就是去醉香楼的方向。试问我说得对不对?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吗?”
沈兰给了黑衣人一些时间思考,自己带着裴昭和小蕙下去吃饭,可乐鸡翅都快凉啦。
三人坐在桌上,只有沈兰吃得最欢,连平时吃饭最积极的小蕙都有些神思不属。
沈兰疑惑:“是不好吃么?”
她觉得味道还可以,是不是不太符合古代人的口味?
小蕙咬了咬嘴唇,犹豫道:“小姐……你是怎么知道楼上……他是要去找莺莺姑娘?”
沈兰正嚼着米饭,闻言愣了一下咽下去。
“我猜的。”
首先,那首诗的后两句是“莺花烂漫君不来,及至君来花已老。”
其次,“莺莺姑娘”这个词今天频繁地出现在她耳边,联想起来也很正常。
最后,沈兰只能归结为自己阅人无数,这黑衣人……一看就是个花花公子,风流得很。
无奖竞猜。
小蕙看沈兰不愿意说,她也不再刨根问底。
其实,最令她困惑的是,小姐以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竟然知道莺莺姑娘!
她漫不经心地吃了一口可乐鸡翅,酸酸甜甜的味道一下子刺激了她的味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