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是人材才对,身上一点有价值的都没有。”
丁宁十分嫌弃的把那两个锦囊丢掉,然后朝着最近的县城飞奔而去。
询问了村民才知道,丁宁居然被传送到了蜀地,看样子只能去市里坐飞机回都城了。
就在丁宁准备打车前往市里的时候,一只大手从后面伸了过来,他回头一看,居然是一个染着紫色头发的混混。
那混混咧嘴一笑,露出一嘴的黄牙,还带着一股浓重的烟味,不怀好意的说道,“小子,孝敬一下大爷怎么样?”
“我没钱!”
“哟嚯!你小子还挺硬气,小小年纪就那么狠?”那小混混一把揪住丁宁的衣领,看样子是想教训一下他。
确实,丁宁现在看上去就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身高勉勉强强才一米七,在这些混混的的眼中,他就是一个还未褪去稚气的中学生。
虽然身体返回了十五六岁的样子,但丁宁的实力那是一点没变,直接抓住他的手腕,给他来了一个过肩摔。
“啊……”
那混混直接砸在了地板上,沉闷的叫了一声。
“你个臭小子,等着我摇人,待会一定让你好看。”那个混混爬起来就跑了。
丁宁无奈的耸了耸肩,转身继续等待去市里的车,但是等了很久都没见车来,于是丁宁便打算去车站问一下。
询问过后才发现,今天去市里的车已经没有了,因为这小县城 几乎没有人会往市里去,所以只有一趟早班车。
“唉,算了,还是找个宾馆休息一晚上吧。”
夜幕降临,丁宁闲着无聊,又找了一个地摊,点了一些烧烤和啤酒。
丁宁正美滋滋的说着,只见老板拿着一打啤酒过来,问道,“小伙子,你怎么那么晚了还在外面啊?”
“怎么了?我就出来吃点东西。”
“也没什么事,不过听你口音,应该不是本地人。”
丁宁点了点头,说道,“我确实不是本地人。”
怎么说他也到花海市住了一年,在这里的口音也在那边慢慢被矫正了。
“你这孩子年纪轻轻就跑来这里,吃完饭你就赶紧回去待着吧,千万不要跟陌生人讲话。”
老板的这番话,让丁宁顿时起了好奇心,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