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眼珠子盯着他。
随即偏过脸:“宁哥还是听话一些,不然到时候容易受苦。”
他淡淡地低下头:“毕竟我们并不匹配。”
沈霁出手大方,给他的东西一点都不吝啬,包括珠表拍卖会上的名贵物品。
是寻常人一辈子都梦寐以求的东西。
假若是别的人,沈霁这样的完全就是完美金/主。做他的情人一点都不亏,但宁书不为别的,只为了沈霁的好感。
正如沈霁说的那样,他可以什么都给宁书。
但唯独,宁书所需要的好感,始终维持在那五十上一动都不动。
沈霁还是一个学生。
他在学校上学的时候,宁书就住在他的房子里。仿若一只金丝雀那般,没有人陪他说话,就算想要出门,也要有刘哲陪着。
刘哲每天的任务,就是帮沈少看着青年。
他万万没有想到,沈少竟然让宁书成为了他的情人。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男人,男人也就算了,青年还比沈少大了好几岁。
虽然说模样确实不错,但年轻貌美的小男生多的去了。
像宁书这样俊秀的男人多的是,也没有什么太特别的。
沈少就算喜欢男人,要什么样的男朋友没有。比他小的小男友,年轻又好看,眼睛水汪汪的,肤白貌美多的是。
虽然刘哲不好这口,但他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但沈少可能就是喜欢这款的。
刘哲一开始还颇为不屑,觉得宁书是走了什么大运。才会救了他们的沈少,然后成为他们沈少的男人。
就算后面沈少腻了人,青年这辈子都不愁吃喝。
但刘哲听候发令一段时间以后。
他越发的看不懂宁书了。
他以为青年也是个势利眼的,毕竟当初他给了对方五十万的时候。宁书可是收下了,但是现在,他就那么被沈少养在房子里。
少说也变得跟其他人一样,比如耀武扬威的,又或者每天吩咐他去做什么。
再不济,也要花沈少的钱。
但刘哲渐渐发现,青年除了每天弄一些花草,还有看书。发呆,好像就没有其余的兴趣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