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我媳妇儿。”
我脸上绯红,双手覆在他脸上,说:“瘦了。”
他也抚了抚我的脸,说:“我媳妇儿也瘦了,辛苦了媳妇儿。”
其实,我早就发现他特别钟情“媳妇儿”这个称呼。我们北方人,大概叫不惯“宝贝”“honey”“sweetie”这种,总觉得亲昵度远不及一句普普通通的“媳妇儿”。
“这花儿是给我的?”我惊喜地问。
他把花放在我怀里,问:“猜猜花语是什么?”
我耍赖:“你让我三选一。”
叶亦揽住我的腰,另一只手拖着我的行李,说:“a:我喜欢你;b:我喜欢你;c:还是我喜欢你。”
这时,火车已经开走,站台上没什么人。
我把两条胳膊挂在他脖子上,踮起脚尖用鼻子蹭了蹭他的鼻尖,闭上眼睛,撒娇道:“叶博士,我怎么从前不知道你是个这么会讲情话的人。”
叶亦轻轻笑了笑,说:“不好意思,情话只讲给我媳妇儿听,你从前没答应做我媳妇儿,自然是不知道的。”
我噘嘴:“我现在也还没答应做你媳妇儿呢。“
叶亦抿嘴笑笑。
我低头狠狠嗅了嗅这捧海芋花,道:“这还是你头一回送我花。”
他挑了挑眉,道:“第二回……第一回是合欢。”
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们重逢后的第二次见面,在叶宅的一场观影会前,我说我喜欢合欢花,他就随手捡了一朵递给了我。
我忽然想到观影会前被我当做西方礼仪的那个拥抱,就歪着头看着他,一副警察守株待兔的样子,问:“当初我俩第二次见面时,你为什么要抱我?”
叶亦大概是羞赧了,问:“第二次是什么时候?”
我非要刨根问底:“就是观影会那次,我去晚了,结果刚到你家,就看见你还在门口等我,然后某人就上来给了我一个结实的拥抱……”
“身不由己。”
我怔了怔。
“你大概不知道当初我在门口等你出现时的焦灼,我身不由已。”
我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落下一吻,然后轻轻地说:“感谢上天,虽然过了六年,但我们一直在原地等候,从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