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觉得自己的耳朵出了故障,冷锋又再次重复,确认了一遍。
陈最抿嘴笑着,点点头。
这回,轮到冷锋蒙圈了。
其实,在陈最昏迷的过程中,冷锋说的话,他并没有听到很多,但是,他记忆中冷锋嘴里支离破碎的话语,却自动串成了他渴望的东西。
以前他觉得,世界那么大,他陈最想看就看,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可是,昨晚,就那么突然的,自己什么也听不到,仿佛自己的世界突然被按了静音。
他才意识到,如果此刻,他突然听不到了,他会有多少遗憾。
就像冷锋说的,他还没有听过演唱会,他喜欢的雨神萧敬腾还没有来他所在的城市下雨;他也没有听过音乐会,他不知道音乐会究竟有什么样的排面;他还没有听过海浪的声音,也没有听过虫鸣鸟叫。
陈最记住了冷锋说的“演唱会”、“话剧”,这就是他要冷锋给自己当外勤的原因。
既然怕以后有遗憾,那就趁现在堵住这种可能。
演唱会没有那么容易遇到,更何况在这个小城市,话剧就更没有了。但是,没有这些,退而求其次,看场电影还是可以的。虽然看电影并没有什么不容易的,但是和冷锋看电影却还是头一次。
所以,当冷锋提议,就看最近的一家电影院,立刻就要开始的第一场电影时,陈最还是点了点头。
失而复得的东西,总是让人分外珍惜。因此,虽然这是一场恐怖片,陈最居然也看出了几分感动。看着看着,眼眶就红了,就湿润了。
冷锋自诩英雄,自然不怕看恐怖片,他甚至觉得,这个恐怖片,是打着恐怖片外衣的爱情片,尤其是两只残暴走尸,明明打的都血肉模糊了,最后还能在药物的作用下,抱着吻在了一起,简直刷新了恐怖片的底线。
但是,虽然冷锋不怕看恐怖片,他却觉得不可能有人会不怕恐怖片,特别是像陈最这种,看起来斯斯文文,白玉一般的。所以,当他看到陈最红润的眼眶时,理所当然的认定,陈最是被这巨恶心的走尸吓哭的。
不过,他并不觉得这很可笑,看到陈最闷不作声的,宁愿被吓哭,也不吭一声,丝毫不露半点胆怯,反而觉得陈最特别勇敢,而这种勇敢,在冷锋看来,是具有诱惑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