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了吗?满足了就赶紧从我床上下去!”
碰!
一股力道从身下传来。
林树一头撞在了衣柜上,不由地吃痛一声。
“我去!我不是死了吗?怎么还会疼?”
林树缓缓睁开眼睛。
一双白嫩光滑的玉足映入眼帘。
床上的女人容貌姣好,纤薄的被单从胸前罩到大腿根部,大片的雪白犹如春光外泄。
“沈念辞?等等,为什么会这么年轻!”
林树眨动眼睛,心中不禁掀起惊涛骇浪。
他怔怔地看向四周。
房间内的布局陌生又熟悉。
土坯墙上糊着泛黄的旧报纸,上面报道的1978年三中全会改革开放的新闻。
墙角一个刷了红漆的樟木柜,柜子上摆着一对印着“囍”字的搪瓷脸盆,盆沿还搭着半干的红花粗布帕子。
跟三十年前自己的家一模一样。
一幕幕尘封的记忆,如同潮水般涌上心头。
这是,我三十年前的家?
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沈念辞还变得这么年轻,难道我重生了?
林树看着屋内的场景,又扫了扫床上的沈念辞,瞬间反应过来。
他真的重生了!
而且是重生回了与沈念辞的大婚之夜!
前世,他一心追求沈念辞,成为外人眼中的舔狗,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与她在一起。
不曾想,却遭到沈念辞的背叛。
这个贱女人,婚内与别的男人通奸,生下了别人的野种,却谎称是他的孩子,让自己抚养!
林树得知真相,可惜为时已晚。
他为了家庭操劳半生,积劳成疾,最终惨死在病床上。
临死前,他看着沈念辞牵着那个野种的手,毫不掩饰讥讽的笑容。
那高傲的姿态,宛如在看一个彻头彻尾的蠢货。
“沈念辞,若是能重活一世,我林树必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
林树心中发誓。
他本以为,这只是自己临死前的幻想。
没想到,老天爷竟然真的给了他这个机会。
重生的今天,是1979年的十一月二号,良辰吉日。
也是他与沈念辞的大婚之日。
“把你那脏兮兮的眼神挪开,你再看,别怪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
床上的沈念辞盯着林树,态度恶劣,眼中满是嫌恶与不屑。
她出身京城,家中生意做的很大,生活条件十分优渥,因此从小养尊处优。
此次虽在林家村插队,但也是个光鲜亮丽的下乡女知青。
她的心中早已有了别的男人,却不料动荡时期政局翻涌,父母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