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祜的铁面无情,着实吓坏了所有人。
五十三颗血淋淋地人头摆在众人面前,甚至还有跟随他多年的老兵,可曹祜一丁点也没手软。
此时此刻,众人才明白曹祜执法的决心。
有着五十多颗人头为例,再无人敢违抗军令。
曹祜又连夜召集诸将,命其前来长安议事。
除了宣布免去殷署职务,令其戴罪立功,更重要地是宣布了三条铁律,“令行禁止,封赏不克扣,不许掳掠。”
曹祜很清楚,一支强大的军队,要有铁的纪律,纪律中有无穷的战斗力,所以必须做到令行禁止。
当然,严明的纪律不是万能的,必须依靠充分的物资保障,而要做好这一条,就必须做到封赏不克扣半分。
明军不满饷,满饷不可敌,何处有满饷,关外黄太极。虽然是网络梗,但也能看出不克扣的重要性。
哪有什么战斗民族,全在管理。
而不许掳掠,是保证他们是人,不是畜生。
这两年,曹祜屡战屡胜,在军队中建立起强大的威望,因此诸将无人敢反驳。哪怕是殷署,虽然不忿只是一件小事,却被免去职务,但也只能老老实实地领命。
此事之后,曹祜麾下军队,军纪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
经此一事,曹祜便决定实行以牙还牙法。
法律是对人的约束,可很多人就是不怕刑罚,刀不砍到身上,他们是不会知道畏惧的。
曹祜并不喜欢“以牙还牙”这种方式,但很多时候,确实管用。
很多人不是不想犯法,而是畏惧犯法后的代价,犯法的成本越高,违法的可能便越小。
最有代表性的便是“醉驾”。
在“醉驾”入刑之前有多少人醉驾,而入刑后呢?数量天差地别。他们之前难道不懂酒后驾车的危害吗?不过是犯错成本太小,毕竟哪怕撞死人,死的别人,又不是自己。而现在为什么又改了?刑拘,入档,让他们感到怕了,承担不起后果了。
于是曹祜下令,凡奸淫,偷盗,贩卖人口,抢劫之罪,皆以其所犯之罪惩之。奸淫的妻女被淫,偷盗的钱财被罚,劫掠的没为奴,贩卖人口的子女、妻子没为奴,抢劫的断手、断脚。
总之,要让犯罪分子,不敢犯罪。
(总有人说不对人贩子施重刑是为了保护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可实际上重刑会大大减少人贩子的数量,所保护的,远非某一两个人,而是成千上百的人。)
不少人觉得曹祜太过苛刻,但曹祜却是力排众议。
当年诸葛亮治蜀,便是用威刑严法,动辄判罪、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