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储物柜前停顿半秒,你屏着呼吸输入密码。
柜内恒温保险箱里,林薇改造的apple watch正闪着幽蓝冷光——表盘边缘多了一圈极细的微型定位器,背部传感器替换成军用级生命体征监测模块。
格洛克17躺在定制枪套里,那是林薇留给你日常防身用的。
你将手表佩戴好,枪支塞进挎包,然后走向你第一次和沈星回见面的地方。
带着某种道别的意味——无论从什么角度出发,你都不该再对他有非分之想了。
防滑地胶残留着经年累月的剑痕,你隔着玻璃凝视沈星回惯用的三号剑道。
那天沈星回修长身形在进退间如白鹤掠水,西洋剑刺破空气的铮鸣让你想起幼时听过的苏州评弹。
他在这里摘下面罩的瞬间,银发被汗浸湿成月光流淌的弧度,浅蓝色瞳孔里盛着维多利亚港的雾。
当他瞳孔漾出笑意说“妹妹对花剑感兴趣?”时,你发现自己正无意识揪紧了哥哥的袖口。
喜欢上沈星回就像喝水一样的自然,没有人能拒绝一个温柔恬静的大哥哥,尤其在和夏以昼、黎深的对比下。
倒不是说夏以昼和黎深不好,只是和他们太熟悉了。
与夏以昼共用过同一支牙膏的童年,同黎深在解剖室分吃过同一份三文治的青春,早将熟悉感熬成透明的茧。
熟悉到你已经不确定他们俩的长相到底算帅还是不帅,熟悉到跟他们牵手就像自己左手握右手那样的自然。
夏以昼能把追求者怼哭的毒舌,黎深解剖刀般精准冷淡的社交距离,构筑成铜墙铁壁的防护网。
而沈星回每次只要挽起银发戴上击剑面罩,空气里就浮起费洛蒙的甜腥——像暴雨前低压的躁动,逼得人不得不用心动来解释生理性颤栗。
喜欢和关注他的女生太多了,以至于你也觉得自己应该喜欢上他。
手机突然在掌心炸开蜂鸣,对话框弹出的照片让你腕表警报灯骤然转红。
祁煜被反捆在复古黄铜浴缸里,你截图时放大他手腕淤青的细节,劫匪消息却已撤回,只剩猩红的【一个人来】像刀尖抵住咽喉。
你攥着手机后退半步,感觉身体里所有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