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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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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三章 敬你们!(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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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王爷的话,小老儿……额,下官家里有俩儿子,大儿子在前年陪着王爷您打楚奴时没在了楚地,小儿子这次留在了范城。”

    说这些时,老人脸上倒是没什么悲伤之色。

    他身边还有孙子,小儿子的媳妇儿在出征前,也有了身孕。

    这年头,吃这碗饭,战死疆场,本就是极为寻常的事儿,当苦难被普遍化后,反而有了一种“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逆向效果;

    再者,老者身上本就有官身,长子战死了但抚恤每个月都有,再算上二儿子还在军中,虽然还未分家,但这一户却相当于顶着三户标户配给。

    寻常标户一家就指着一个男丁,日子也能过得让外头人分外艳羡了,老者家这日子,可以称得上滋润了。

    这八岁的孩子,身上穿的也是极好的衣裳。

    当然,来王府赴宴,肯定得着重打扮,但赴宴时穿绸的,平日里,肯定也不会差。

    紧接着,

    郑凡伸手摸了摸孩子的脑袋,问孩子在不在学社里上学,最近学了什么。

    然后,

    孩子开始背诵一篇他自己写的文章……《我们的侯爷》。

    这不是事先准备好的,因为没人会料到王爷会真的考究一个孩子,肖一波也没布置到这般的细致,而是在瞎子参与的学社教学大纲里,每学期,都会有这个作业。

    孩子背得不文不白,因为最早在雪海关时,侯府下学社的孩子就不是以走科举为目的,所以更注重实际,要么就像刘大虎郑蛮那批孩子一样预备着进军伍,要么就是去各个作坊从小工头干起。

    乾国文风鼎盛,有东华门唱名的才是好儿郎的说法,但燕国科举也并没有开多少年,风气还未形成,再者,对于百姓而言,科举之路太过遥遥无期,孩子一“毕业”就能“包分配”拿标户待遇,这才是肉眼可见的好前途。

    孩子很聪明,但背诵时仍然不时地“侯爷”“王爷”混着来,侯爷喊惯了口,一时间还真很难顺过来。

    郑侯爷微笑着听着,

    四周的宾客围聚在一起,大家脸上都挂着慈祥的笑容看着孩子,时不时地点点头,露出赞许的神色,胡须长的,还得摸一摸。

    可以肯定的是,这里头不少人都没对自己的亲儿子亲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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