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达到让艾拉与原告竞争对手签约的目的。在被侯健拒绝后、在被及时赶到的原告法定代表人司军识破后,不得不仓皇逃离。而且倒打一耙,向劳动部门举报原告不支付工资。
“被告若琳的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原告重大经济损失,故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一万元损失。”
这就是环宇商贸公司的起诉状,对于知道内情的人来讲,都会对此嗤之以鼻,这完全是一派胡言吗。
没错,就是一派胡言,颠倒黑白。可他们就这么做了,而且是在明知道打不赢的情况下这么做了。
难道真是为了那一万块钱的赔偿吗?
显然不是,他们是另有目的的,其思虑之深远,让人防不胜防;其用心之险恶,让人闻之胆寒。
在诉状中,环宇商贸可是把洛琳说成是商业间谍的,说洛琳刻意破坏其与艾拉的谈判。
也许有人就会说了,等到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后,不就不会给罗琳带来影响了吗?
郝好最初看到这份起诉状时,他的想法也是如此。可听完宁丹的分析后,他才知道,自己错了,错的是那么的离谱。
郝好庆幸不已,因为只前说服了师姐帮忙,因为师姐的见识之广。
自己差一点就让洛琳陷入万劫不复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