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立马就回了律所。
段雨菲的案子有了新的进展——准确说是新消息——他需要给宁丹通报一下,然后再由宁丹给当事人说一声。
这可是律师的功劳,必要时该在当事人面前表功时,还是一定要表的。
华夏人有一个很优良的传统——喜欢自谦。
比如说,称自己儿子为犬子,老婆是贱内,再豪华的家也叫寒舍,再好喝的酒也得就薄酒等等。
虽然说即将是二十一世纪20年代,很多人已经不再这么自谦了,但自吹自擂还是会迎来一些鄙视的目光。
可律师这个行业,还真的不能自谦,可以想象一个律师总是说自己水平不够,当时怎么敢委托他办案呢。
自谦不行,自吹也得小心,但互捧还是有必要的。更不要说,向委托人展示自己比别人强悍的能力了。
正如段雨菲这个案子,如果是由警方告诉段雨菲的父母,他们已经怎么样了,那律师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就被缩小到了可以忽视的地步。而如果在警方通报给他们之前,由律师告诉他们,说律师如何如何,终于怎么怎么样了。那律师的作用立刻就高大尚了起来。
这即是实事,也是一种必要的手段。
当然了,也不是没有玩漏的时候。有时律师从正式渠道了解到了案子的进展,为了显摆自己的能力,就兴高采烈的通知委托人,自己怎么怎么努力,终于怎么怎么样了。可再看委托人,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律师一个人的表演。因为人家比律师知道的还早呢。
所以说,如何在委托人面前显摆,也是有学问的。
当然,这个学问,可不是郝好这种小菜鸟能够掌握的。所以他还是把消息先告诉了宁丹。
对于郝好而言,律师的人生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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