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修和王思只是同事关系,既没有骨肉之亲,也没有刎颈之交。王修却愿意替王思受过,冒着不可预知的灾祸。这难道符合先贤的高尚理念吗?司马迁曾说:“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所以,君子不会苟且偷生,也不会无谓地赴死。如果王思不主动承担责任,曹操又不肯宽恕,那么王修的死就和自溺于沟壑一样毫无意义。王修的这种“死义”行为,难道真的是值得推崇的吗?)
后来,王修和王思都被同时提拔为刺史。王思被任命为豫州刺史。他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官员,但做事过于琐碎,缺乏大局观。他的官职最终升到九卿,还被封为列侯。
据《魏略·苛吏传》记载,王思和薛悌、郤嘉都是从低微的职位起家,官位大致相当。三人中,薛悌稍微有些儒家学问,在任职的地方以办事简约着称。郤嘉和王思的行为作风相似。文帝曹丕曾下诏说:“薛悌是善于驳斥的官员,王思、郤嘉是纯粹的官吏,各赐关内侯,以表彰他们的勤勉。”王思虽然做事琐碎,但熟悉文书工作,尊敬贤士,礼待宾客,善于迎合权贵,因此也得到了名声。正始年间,他担任大司农。
他年老时眼睛昏花,脾气变得暴躁,下属们不知所措。他性格多疑,有一次,一个官吏的父亲病重,住在外面的房子里,官吏自己报告请求休假。王思怀疑他撒谎,愤怒地说:“世上哪有思念妻子却病重的母亲呢?”于是不批准休假。结果第二天,官吏的父亲就去世了,王思却毫无愧疚之意。他为人刻薄,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王思又性急,有一次他拿着笔写字,一只苍蝇落在笔尖上,他赶走它,苍蝇又飞回来,如此反复几次。王思大怒,起身去追苍蝇,但没追到,回来后把笔扔在地上,还踩坏了它。
当时还有丹阳的施畏、鲁郡的倪顗、南阳的胡业,他们也都是刺史或郡守,当时的人们认为他们很苛刻残暴。还有高阳的刘类,历任宰守,苛刻暴虐尤其严重。但他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所以没有被废弃。嘉平年间,他担任弘农太守。他手下的两百多名官吏,从不给休假,总是让他们做些无关紧要的事。无论犯了什么错,轻重不分,他就揪住对方的头发,乱打一顿,把人拉出去又拉进来,如此反复多次。他还让人挖地找钱,当地市井里巷到处都是被挖的洞。他表面上说要简化政务,每次出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