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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老婆离婚跟知青,我成大佬她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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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煽动人心(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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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混子居然真的活着回来了,还猎得这么大的野猪!”

    周文斌很惊讶的盯着那边躺着的大野猪,再看向二狗和铁柱时,快速闪过,不敢过多停留,目光不由得看向手拿柴刀的陈建华。

    “嗯?”

    陈建华拿着柴刀的手横在三人面前,不让他们靠近野猪,再次问:

    “你们有什么事?”

    周文斌看向他,一脸高傲,说:

    “我们过来跟你讨十斤野猪肉!”

    陈建华盯着他们,问:“讨?怎么讨?就靠嘴巴?”

    城里来的知青瞧不起村里的农民没文化,自视清高,认为他们将城市文化带入农村,将科学知识改进农业技术带给农民,提升生产率,这是对农民的恩赐。

    农民应该对他们感恩戴德,将他们高高捧起。

    这种现场在知青团体里是普遍现场;当然也有某些知青愿意以平等的姿态和村民相处。

    此刻的周文斌就是自视清高的姿态,就算陈建华狩猎得来大野猪,他过来讨要,也是理直气壮,丝毫没有求人的意思。

    陈建华可不会惯着他们,柴刀在手,天下我有,并不把他们这些人放在眼里。

    上一世,他和这些知青没什么交集,对他们也并不了解,只是后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允许成立个体户,允许做买卖,他跟随时代浪潮,踏入城里,又遇到了当年的一位知青——孙小姚!

    也是眼前这三位知青中唯一的女知青!

    这位女知青返城后,混得一般,城里的家并没能给她提供多少帮助,似乎是遇到了重大变故,没仔细了解。

    后来是他提携,女知青的状况才有所好转。

    重来一世,再次遇到年轻版的孙小姚,虽然没有在城里时白皙凝脂,但双眼清澈,充满青春,很有活力。

    现在的孙小姚并不认识他,他也只能装作不认识对方。

    “陈建华,根据《人民公社条例》,山林中的野生动物资源归集体所有,每个村居民都无权擅自处置,所以这只野猪按理来说,并不属于你,而是属于集体财产,需要上交生产队,由集体统一分配。”

    他一口气将这一段法律搬出来,说的有理有据,振振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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