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瑶怎么都想不明白,这些钱到底是哪里来的。
整整五千块钱啊,意味着什么?
都足够他们买一套大房子,还有多余了。
贺淮还有在干别的事情吗?
贺淮一眼就看出,江瑶这眼神,脑袋瓜里不知道又在胡思乱想一些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捧着江瑶的小脸:“是谭星杰,还记得吗?”
江瑶现在的记忆,基本上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
江瑶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瘦瘦高高,却又痞里痞气的男人:“记得,他不是去海城了吗?”
谭星杰,这名字怪好听的吧,但是这个人可并不是什么斯斯文文的,反倒是个混不吝的二流子。
县城本地人,或许因为跟贺淮是一种人吧,两个人算是不打不相识,一开始互相都看不顺眼,还曾经大打出手过,最后居然还相处的不错。
不过谭星杰这个人家庭复杂,自己又太能闹腾了,时不时就能被公安给叫去,比贺淮还要不着调,闹的事情多少有点惊天动地的。
后来,得罪的人太多,带着两个关系好的兄弟就去了海城。
走之前还曾问过贺淮要不要一起走,那个时候,贺淮已经结婚,江瑶肚子都大了,自然不可能跟着他们一起出去漂。
贺淮又拿出了一封信:“他当初走的时候,是从我这里拿的一笔钱,去了海城之后又辗转到了省城,现在局势变了,他接手开了一个百货公司。”
“当初投进去的钱,算是我的分红,之前他们生意做的不容易,现在会转过来,这不给打过来了。”
当初谭星杰算是走投无路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去拼一把,或许有是一条出路,可是手里的钱一时心软被骗光了。
贺淮那个时候几乎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让他离开的。
江瑶听着这些,只觉得很传奇,谭星杰这样的人,就属于她记忆里,在后世第一批富起来的那种人。
局势会越来越好,百货公司绝对有前途。
谭星杰连百货公司都开起来了,那这五千块钱就能说的通了。
贺淮把存折合上:“放心吧,我没去打劫,万一要是进了局子,你跟昭昭怎么办?”
他还是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