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喜欢姑娘什么。”
慕笙微微挑眉,转到井的另外一侧,继续查探井中情况:“我都不知道,你知道?说来听听。”
初秋低头,“初秋瞧公子仪表非凡,其气度更非常人可比。想来公子见过的貌美女子不在少数,看人已不拘泥于皮相。姑娘虽非天姿国色,却有着叫人一见倾心,一见钟情的魅力。若初秋是个男子,也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姑娘。”
“是吗?”慕笙看着初秋的眼睛:“我还有这种魅力呢?”
沈渡抓着井绳滑到井里,声音自井下传来:“笙笙不必自疑,笙笙确有这种叫人一见倾心,一见钟情的魅力。我是一个,吴廉是一个,初秋姑娘若是男子,便是第三个。”
酸腐文人就是会说话!吴廉哪是对她一见倾心,一见钟情,他是把她当成了救命稻草,救命恩人。他于她,没有半分男女感情。至于初秋,不过是个假设。她在安平县经营铺子那么久,见过的未婚男子,没有一千也有几百。照他们那么说,她那铺子的门槛早就被人踏破了。编谎话也不知道编个能让人信服的,幸好,她不相信他们这些臭男人的话。
少女也跟着下来的,刚到井底便涩涩发抖。
“密室在里面,阵法也在里面。”少女抱着肩膀卷缩在角落里:“我和众位姊妹的尸骨也在里面。”
“知道了,剩下的事情交给我们。”慕笙晃了晃手腕,宫铃一响,初秋化作一缕青烟绕着宫铃转了一圈儿后钻了进去。
沈渡握住她的手腕,“笙笙这铃铛?”她的铃铛与他的戒指似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的戒指是父亲寻了能人巧匠做的,其倾注的人力,物力及其财力绝非一般人可以做到。父亲说过,这枚戒指既是死物也是活物。它既能帮他驱避邪祟,也能影响他的心智,使他入魔。所谓入魔,就是变成喜怒无常,嗜杀成性的疯子。
为抵御戒指带给他的影响,他被父亲送入寺庙三年,潜心修佛,以静心性。他本就亲缘薄,经过这三年,更是养成了冷冷淡淡的性子。远离亲眷,没有朋友,亦没有可以交心之人。无情,便不会动情,不动情便不会有情绪,没有情绪就不会被戒指随意掌控。
慕笙的出现是个例外,见到她的第一眼,他就觉得他们是同类。她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