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
《主术训》
译文(参考):
标题:“国君治理国家的方法(的注解)”
民为了生存,一人耕田,最多十亩。中等的田地,年终的收获,不过一亩地四石。妻儿老人都仰仗(地里的收获)吃饱肚子(存活)。
如若遭遇涝旱灾害的祸患,就无法上缴赋税和车马兵革的费用了。由此可见,人生多么艰难忧苦啊。
为了天地之大计,耕种三年能余存一年的粮食,大约(耕种)九年能有三年的积蓄,(耕种)十八年能有六年的积蓄,(耕种)二十七年能有九年的积蓄;虽有涝旱灾害之殃,不会有人因困穷而流亡(流离失所)。
因此国家如果没有九年的积蓄,就是不足;没有六年的积蓄,就是忧苦困难;没有三年的积蓄,就是穷乏(贫穷)。
所以仁慈贤明的君主,会节制对下民的索取,自己养尊(处优)有度(分寸),这样就承受得住天地的托付,而(人民)不会遭遇(罹患)饥寒之灾祸。
如若是贪婪的暴君,骚扰下民,掠夺百姓,以满足无穷的私欲,百姓就享受不到上天的协和之气,以及大地生长的谷物之德惠。
食是民之本,民是国之本,国是君之本。所以,一国之君,上要顺应天时,下要发掘地财,中要会用人力。
就是要使万物成长,五谷广植;教民养育六畜,依时植树,勤修田地,种植桑麻;使肥沃与贫瘠、高处与低下的田地,随地制宜;
在丘陵和崎岖险要、不能种植五谷的地方,可种植竹木;春捡枯木,夏收果瓜,秋蓄菜蔬,冬伐薪柴,以供民用。这样生时不缺用,死后不弃尸。
因此先王立法,打猎不得把整群的鸟兽全部捕杀,不得猎取鹿仔和麋仔,不得涸泽而渔(捕鱼把池塘的水弄干),不得焚林而猎。
每年十月以前,不得在野外布置捕杀兔和鸟的网具;开春以前,不得把捕鱼的网下到水里;鹰隼还没有凶猛起来,不得将罗网布置在谿谷;
草木还没有落下,不得带刀斧进入山林;昆虫还没有蛰伏(冬眠),不得用火烧田;不能杀害怀孕的动物,不能取鸟卵(蛋);不得捕杀未长到一尺长的鱼,不能吃没养到一年的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