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布袋内。
林风嗯了声,帮忙将切出肉块铺平,进行晾晒。
耗费半小时,在三人的齐心协力下,终于收拾完。
一百多公斤荒原狼,内脏二十公斤,皮毛骨头三十公斤,剩下剔出的肉,足有六十公斤。
可惜瘦肉居多,肥肉较少。
油脂能储存更多能量,同时晒干后的口感也更好,价值比红肉高。
丁怡还在制作狼皮,刮下丝丝宝贵的白色脂肪,手脚麻利,不觉得累:
“这么多肉,可以吃上一个多月!”
林风点点头,在不剧烈运动情况下,半斤肉就能满足一天的消耗,加上沙棘草块茎的补充,吃个把月没问题。
不过里面应该有相当一部分,要用来交易,换取其他物资。
如药品、淡水,还有盐巴之类的。
林风靠在阴影边缘,让上半身暴露在阳光曝晒下,想要尽快晒黑一些,融入到底层荒民当中,不引人注目。
丁怡递来一些白色油脂:
“涂在身上,可以防止晒伤,不然晒得皮肤皲裂,风一吹可疼了。”
林风接过丝丝油脂,抹在已经晒红的皮肤上,果然好受了些:
“再过一天,就能变得又红又黑,到时再出发,前往那个集会……”
丁怡点点头:
“圣泉日的集会,方圆几十公里以内的荒民,都会参加。”
“整个绿洲镇也会停下一整天。”
“速度快的话,我能赶在这之前把狼皮处理好,做成皮甲或者皮鞋,以换到更多物资。”
林风看着自己脚上的草鞋,长途跋涉的暴走后,不仅磨损严重,还起了很多红白水泡。
只是因为身体极度乏累,加上右腿的伤势隐隐作痛,所以感觉并不明显。
他和丁怡穿的都是草鞋,陈姗姗则是一双破旧漏洞的运动鞋,跑起来也比他们两人轻松。
于是林风开口道:
“皮鞋我们自己先留着,这玩意无论是赶路还是捕猎,都很有帮助。”
丁怡随即看向队长。
陈姗姗点点头:
“都行,反正一头荒原狼的骨头内脏,就能换到很多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