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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了,我想见识娱乐圈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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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签约caa(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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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提升导演的公众形象和影响力。

    义务方面包括:

    林枫需要承诺在合同期内,在北美区域只通过 caa 承接业务,不得私自与其他经纪公司或机构合作。

    认真履行导演职责,保证作品的质量和进度。

    必要时积极配合 caa 和项目方的宣传推广活动,参加新闻发布会、首映式、媒体采访等活动,为作品的宣传和推广贡献力量。

    最关键的分成方面,由于林枫已经是在国际成名的导演,caa方面不可能按新人合作,而是以b+级导演的分成方式,这个分为两部分:

    在影视作品项目上的收益,caa将抽取林枫收入的12作为佣金。这部分佣金比例每年评估一次,会根据导演等级的提升逐步降低,最低不得低于6。

    其他收益方面,如导演因作品获得相关奖项奖金、作品衍生出的其他商业合作收益,如品牌代言、授权合作等,caa将抽取林枫收入的15作为佣金

    同样的,这部分佣金比例每年评估一次,会根据导演等级的提升逐步降低,最低不得低于8。但导演自己的投资收益不在此列。

    林枫之前也通过渠道了解过好莱坞导演的普遍经纪佣金情况,对于雅各布给出的条件还算满意,双方很快达成一直。

    隔日,在caa律师和林枫通过环亚雇佣的国际律师的审核和见证下,共同签订了这份经纪约。

    此合约为其三年,由1999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止。

    签完合约后,雅各布给了林枫第一个建议:“林,我建议你需要尽快在北美加入导演和编剧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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