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黑压压的一片人群面前被作为公判的罪犯,这是侯本福万万没有想到的人生经历。他记忆中作为看客来观看这样的公判大会第一次还是在他只有几岁的时候,那天正好是父亲休息的日子,父亲在县城的公告专栏看见一张召开公判大会的布告,就回家带上小侯本福:“走,爸爸带你看热闹去。”
父亲牵着侯本福的小手就来到召开公判大会的县体育场。
在人头攒动的人群里小侯本福根本看不见前面的情景,父亲就让他骑在自己肩膀上,这样小侯本福可以很清楚地看见被公审的罪犯,几个罪犯被五花大绑,胸前还挂了白底黑字的牌子,牌子上写着罪名和罪犯的姓名,姓名上都用红色打了大叉,公判大会的主席台上方悬空扯挂着一个横幅,也是白底黑字,整个黑白主色调的布置让幼年的侯本福联想到不久前跟着母亲去吊唁过逝者的灵堂。侯本福听见主席台正中的那个人说话的声音从悬挂在体育场旁边的树上的喇叭里传出来,觉得耳朵都被震得嗡嗡叫,时而看见被五花大绑的罪犯可能是脖子被勒得很不自在,刚一抬一下头小动动脖子,就被身穿蓝色警服的公安人员重重地摁下去。侯本福觉得很好玩 就在父亲的肩膀上开心地扭动,有几次还被父亲压低声音严厉地警告:“不要动,谨防摔下来。”其实父亲一直把侯本福的小手攥得紧紧的,当然不会摔下来。
后来侯本福十来岁的时候,听街坊上的伙伴们讲“今天要在体育场召开公判大会,我们几个等会一起去看热闹。”于是侯本福和小伙伴们也去看了一次。再后来就是一九八三年的“严打”运动,侯本福不仅看了公捕大会、公审大会和公判大会的“热闹”,而且还和几个初中同学像跑“马拉松”赛的最后冲刺一样跑了几公里到县城郊外的刑场亲眼目睹了枪决罪犯的“热闹”。
从曾经看热闹的看客,变成此时此刻被人当着“热闹”来看的主角,侯本福从被关进看守所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耻辱”。在此时此刻之前没有认为到自己是“耻辱”的,那是因为自己在整个“杀人案件”中并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的想法,至于后来怎么就死了人,他也并不知道。而此时此刻,被作为一个杀人凶手示众并和其他两名罪犯一起公判于人民群众面前,这本身就是巨大的“耻辱” 莫非你侯本福还以此为荣